
山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通报称,媒体报道的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山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3月26日,网易新闻)
少有的平静周末,被这篇名为“辱母杀人案”的文章推送打乱,短短两天发酵,最高检介入、山东高院受理上诉、聊城公安官微和网友互怼、迅速发布审判全文,这一系列的官方动作在这一事件的发酵中不断体现着政府对危机公关的应对,也是这一事件持续发酵的重要原因。
事件的全过程,网络上已经很多,不再赘诉,引起大众热议的原因就是“伦常、法理”,事情的内核就是“高利贷、催收、警察是否不作为、量刑是否过重”,在这时,聊城公安不但没有对事情做出合理解释,涉事警员也没有做出相应回应,而是在官微这么一个渠道和群众互怼,造成再一次的发酵,这种官僚作风再次引起了群众的关注和反感,造成事件升级。
山东高院的第一反应也是让人称奇,在各方人士已经对案件全过程进行分析,同时已经在普世价值观和伦理观上占据了上风之时,匆匆丢出一个审判材料,从侧面证实了网络上的事件过程,印证了过程的真实性,确定了“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男人,在被催债人员非法拘禁控制的情境下,目睹母亲被以极端的方式当众强制猥亵、侮辱,而警方又没有干预、制止,也没有询问、了解就离开,当他试图冲破控制唤回警察的过程中被催债人员继续非法控制和拦截”的前置条件和后来发生的刺人事件,也确定了当事人于欢没有二次伤害和主动上交水果刀和到派出所进行审理的细节,给了群众更大的讨论空间,是否对持续犯罪的不作为和是否正当防卫,当然,这在网络之上也是一边倒的舆论,而在这种舆论下,伦理和法理被搬到了前台。
事件再次发酵,这次发酵的目标转向了城市的运行,转到了政府对地下黑金的认知和管控之上,事情太大,暂时没有人回应;转向了立法环节的正当性,和执法和司法环节的正当性上,也没有人回应。最后最高检介入调查、山东高院受理上诉告一段落,暂时将问题和激愤的舆论稍微压制。
短短两天时间,以辱母、辱母杀人、辱母杀人案为关键词的文章已经超过10万条、评论过亿,我相信这次事件必然成为我国法制化进程的重要节点,事件的两个核心“基本伦理”和“法律”成为了讨论的重点,尘埃未定,不敢乱说司法是否不当,但却让人不安。法谚云:“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树常青”,任何法律,都不可能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当遇见同类事件时,我们需要的是法官审时度势的司法智慧与技艺,以及对公平与正义的守望,而不是法官不计后果地抱持唯法条论,不肯前进半步。法律固然是稳定的,却不能停滞不前,也只有贴近司法实践,法治才能获得绵延不绝的生命力。同时,应对危机如何公关,也应该作为一项新的课题,摆上广大党务、政务工作者学习的日程。(吉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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