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运营中图片使用的 避坑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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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贫道频繁收到来自新媒体运营的朋友的抱怨,说是连续收到几十封的某图片公司的律师函,严重的时候每天一封。询问贫道该怎么办,贫道只能说一切随缘吧。毕竟大家都等着拿钱回家过年。媒体运营,内容为王,一旦内容出现了瑕疵,很可能对新媒体造成致命的打击,所以贫道必须在这里强调,新媒体运营必须要对版权问题有深刻的认识,不然你未来的路那可能是一步一坑。

只道是一年都在为打造爆款文章,费尽心血,辛辛苦苦码字。却因为对图片版权问题的疏忽或者因为心存侥幸,最终等来了权利人的上门索赔。心酸啊,辛辛苦苦辣么久,一不小心穷成狗。

新媒体的朋友说如今是读图时代,图片可以让我们用最轻松的方式快速获取信息,此外,相比抽象的文字,图片也能让富有个性的年轻人更直接的表现自己,这也是吸引年轻人的关键所在。一篇文章是否有优质的配图,将会直接关系到文章的流量多少。这坑避无可避啊。说到这里,就让我们看看都有哪些坑吧,如果眼见着坑,你还要奋不顾身,“壮士不送了。”

一步一坑,不可心存侥幸

坑一,通过网络搜索使用没有版权标注的图片。

现在很多图片平台以及搜索引擎都会有版权提示,有些新媒体的朋友会选择那些没有版权标注的图片,觉得就可以安枕无忧了。贫道建议你去了解一下掩耳盗铃的故事。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因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十二种情形下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因此,大家在使用图片时一定要注意,无主图片并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无法得知著作权人、不具有侵权故意都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一旦权利人主张权利,都是一告一个准儿。

坑二,表情包切不可乱用。

很多新媒体公号为了彰显个性,在文章中会使用各种各样的表情包,因为觉得这些表情包所有人都在传播,自己用了也没有关系。于是各种热门事件中的人物形象被制作成了表情包,获得了各媒体的青睐。

贫道在这里给大家划个重点。表情会涉及到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而肖像权和名誉权与著作权都是相伴相生的。葛大爷就曾状告制作名噪一时的“葛优躺”表情包的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最终,法院认定这家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葛的人身权利,判令它向葛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葛25万元。

坑三,非盈利目的不能作为合理使用的理由。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12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情形。合理范围内,其他的即使是“非盈利目的”也应该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坑四,未经授权使用素材图片再创作,依然侵权。

很多新媒体运营者会将下载的图片进行调整,修改,甚至只选用图片中的一部分使用,觉得这样就不再是侵权使用了。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改编权、发行权等多项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改编和使用著作权人的图片,仍然会构成侵权。

如何规避风险?

图片的使用较为稳妥的方式就是一定要去先授权,先获得授权然后再去使用。但要 #特别注意# 购买图片的同时一定要查看其授权协议,因为协议里也是可以埋坑的,如果被协议里的文字搞得实在头大,可以来问贫道,贫道知无不言。

未经授权是绝对不可以直接转载其他人的作品的,否则的话就构成侵权。例如图片中有明显的作者水印的,或者通过搜索引擎搜出来的无主图片。

其实图片除了购买,依然有很多平台提供免费图片的商业使用下载的,在这里贫道就不在一一列举了,需要的朋友可以通过平台留言,或者小程序联系贫道。但贫道在这里重点要提醒的是,即使是依法在转载这些作品的时候,还是要去主动地标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来源,而且不能去扭曲和篡改标题以及作品原来的原意。

著作权既是新媒体行业的核心价值,又是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正视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预防存在的法律风险,步步为营,才可以更加快速,平稳的发展,这是新媒体运营者的当务之急。

不论你是不小心侵权了还是被别人侵权。一定要处事不乱,遇事不慌。# # # 拿起手机微信公号搜索小程序“解决”,联系贫道即可,让贫道为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