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软文发稿|公关软文|软文营销|媒体传播
今年4月底,陕西大学生魏则西死亡事件将百度医疗搜索广告置于舆论风口浪尖,其后包括工商总局在内的多部委进驻百度进行调查,并责令百度规范搜索广告,具体到单个搜索页面推广内容不得超过30%,即4条。但对于这一整治结果,外界认为“治标不治本”,魏则西事件的关键不在于广告的数量和规模程度,而是涉及医疗等人身安全相关的广告的审核机制和真实性问题。
终于,新规来啦!
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内容包括电商、搜索、社交等互联网全行业的规范,将于9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此前颇受争议的付费搜索被纳入互联网广告监管,要求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要有明显区分,有些付费搜索结果标注“推广”“商业推广”等,从9月开始都要明确标明“广告”。弹窗广告也须确保一键关闭
看点
付费搜索与自然搜索明显区分
《办法》对“互联网广告”进行了明确,特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具体共包括5类,其中就包括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以及电子邮件广告、商业性展示的广告等。而且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办法》还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这也就意味着,今后只要符合《办法》所明确的“互联网广告”,不管是付费搜索,还是商业展示广告,都必须进行标注。
弹窗广告也须确保一键关闭
很多网友都有这样的经历,打开一个网站,会经常出现强制播发的弹窗广告,有的没有关闭键,有的虽然看起来是关闭键,但点击后却是播放键。今后,这种行为也将属于违规,按照规定,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办法》明确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此外,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也将被监管,未经允许,不得在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此前,曾有一些互联网公司号称能拦截广告,这种行为今后也不被允许。《办法》规定,今后不得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利用应用程序等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也将被禁止。据了解,今后不得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
对各种新规都免疫了,就这条收了,鼓掌。
本文由多彩石家庄整理编辑,转载请标明出处
多彩石家庄|缤纷微生活
了解更多石家庄资讯,关注微信ID:多彩石家庄
软文发稿|公关软文|软文营销|媒体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