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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周以来,全国各地满屏都是“广西巴马审理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包括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光明网、中华网、人民政协网、新浪网、腾讯网在内的上百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报道评论。
这是由学生辍学而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在某种意义上,它既是一场公益诉讼,也是一次普法宣传。鉴于目前一些地方的基础教育现状,很多家庭让孩子过早辍学,一些学生小小年纪便外出打工,这一诉讼更是具有标本意义。
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很多家长有着自己的小算盘:与其花钱供孩子读书,不如让孩子辍学打工。孩子哪怕读完高中,能不能考上大学是个问题;即使考上大学,毕业后能不能找个好工作也是个问题;即使找到好工作,可再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已经辍学打工好多年,钱赚到了、房子盖好了、媳妇娶上了,甚至孩子都生下来了……算计来算计去,还是觉得让孩子早点辍学打工更划算。
网络配图
面对“读书无用论”在一些地方沉渣泛起,面对很多家长让孩子过早辍学,地方政府除了教育宣传引导,必要的时候还得采取法律手段。《义务教育法》之“义务”,不仅是国家的义务,政府、学校的义务,而且是学生家长的义务,这个义务是法定的,家长不得也无权擅自让孩子过早辍学,否则便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规制。有些家长认为,自己家的孩子,让不让他读书自己说了算,这显然是行不通的。让孩子至少读完初中,是家长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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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讳言,面对大量学生过早辍学,有些地方政府没有积极作为,而是睁只眼闭只眼。正因如此,所略乡政府的所作所为才更加值得称赞。乡政府不惜将家长告上法庭,看上去有些不近人情甚至强人所难,但其实是对这些辍学的孩子负责,为这些家庭的未来着想,同时也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履行一级地方政府的法定义务。
报道称,这次庭审使得旁听群众认识到“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被告也表示将会把孩子重新送回学校。如此看来,这场“官告民”官司不仅取得了预期的法律效果,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是最让人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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