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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不开心了!
宝宝要失业了!
都说九月一日是学生的灾难日,
然而今年却变成了新媒体人的末日…
从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始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互联网上(包括微信、微博)发布的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两字,9月1日正式实施。
听说如果没有标注,
会死的非常惨…
对于顾爷、咪蒙这些善写软文的大号,
真的是致命一击!
当你在九月一号再次打开微信的时候,
可能就成这幅样子了…
做新媒体运营的伙伴,
特别是那些自媒体人,
一向奉行将广告写得润物细无声,
此时无广胜有广,
极致追求毫无广告痕迹。
然而…
看到“广告”两字,
谁还有点进去的欲望,
现在一大堆人应该哭晕在厕所吧。
《暂行办法》中强调了“凡是”和“都要”两字,
所以,
文末的贴片广告也可能难逃厄运…
画风清奇,
时刻提醒着各位看官此乃广告。
最苦逼的还是朋友圈广告…
为了和朋友圈消息做区分,
已经在右上角标注了广告位十足的“推广”两字,
这次会不会同样难逃魔爪…
加了“广告”后的推送,
无论标题起的有多棒,
看起来都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
吐了半天”广告“的嘈,
也不停的在那打广告,
趁着最后的狂欢,
请容我再来一发!
欣赏广告请把手机横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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