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软文即将消失,请珍惜那些年给你推送广告的小编

宝宝不开心了!

宝宝要失业了!

都说九月一日是学生的灾难日,

然而今年却变成了新媒体人的末日…

从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始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互联网上(包括微信、微博)发布的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两字,9月1日正式实施。

听说如果没有标注,

会死的非常惨…

对于顾爷、咪蒙这些善写软文的大号,

真的是致命一击!

当你在九月一号再次打开微信的时候,

可能就成这幅样子了…

新媒体运营的伙伴,

特别是那些自媒体人,

一向奉行将广告写得润物细无声,

此时无广胜有广,

极致追求毫无广告痕迹。

然而…

看到“广告”两字,

谁还有点进去的欲望,

现在一大堆人应该哭晕在厕所吧。

《暂行办法》中强调了“凡是”“都要”两字,

所以,

文末的贴片广告也可能难逃厄运…

画风清奇,

时刻提醒着各位看官此乃广告。

最苦逼的还是朋友圈广告…

为了和朋友圈消息做区分,

已经在右上角标注了广告位十足的“推广”两字,

这次会不会同样难逃魔爪…

加了“广告”后的推送,

无论标题起的有多棒,

看起来都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

吐了半天”广告“的嘈,

也不停的在那打广告,

趁着最后的狂欢,

请容我再来一发!

欣赏广告请把手机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