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竞价排名是精神上的三聚氰胺

如果百度仅仅是一个排名工具,谁会去竞价呢?无论怎样虚拟,网络也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世界上的大部分社会规则,都仍然适用于网络。

“知道”(nz_zhidao)跟你谈谈,百度竞价排名为啥是精神上的三聚氰胺。

魏则西的事引发关注后,引发大家广泛讨论。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魏则西,近日因身患滑膜肉瘤去世。在求医过程中,他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排名前列的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听信并接受其“生物免疫疗法”的治疗,花费二十多万元,未收到任何效果,病情迅速恶化,也贻误了其他合理治疗的时机。

这个年轻人死前在知乎回答的一个问题是:“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

某种意义上来说,百度被讨伐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年初时候[血友病吧被卖事件],就曾引起整个公众,对百度的愤怒。

从百度诞生那天起,针对它的质疑就没有间断过此前遭央视曝光是最沉重的打击。央视《新闻30分》连续报道,揭露百度竞价排名的内幕:大规模人为干预网络搜索结果,企业花钱越多位置越靠前,不愿花钱的则可能被彻底屏蔽,花钱足够多的还可以得到“公关保护”,删除负面新闻。

百度的崛起,曾被视为数字时代的奇迹。但这奇迹其实没多少新意,无非主要借助非技术手段、非市场手段战胜对手,成就自己的江湖霸业。百度的胜出很大程度上是不公平竞争的结果,这是百度的原罪,注定其纵然体量巨大,却一直缺乏与巨大体量对应的道德人格;纵然不乏知名度,但一直缺乏美誉度,缺乏公信力。

如果说,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百度的这条崛起之路尚情有可原,那么崛起之后,百度无疑需要转型,需要重建自己的道德形象。但遗憾的是,百度始终无法挣脱路径依赖,以至所谓竞价排名成了百度的核心竞争力,久溺其中而不能自拔。

所谓竞价排名,无非是用人工干预改变搜索结果尤其是搜索排名,使之完全服务于自己的竞价目标。这样炮制出来的搜索结果尤其是搜索排名,当然是不真实的,不客观的,不公正的。它与奶业巨头用人为炮制的氮含量冒充蛋白质可说毫无二致,称它是电子三聚氰胺,一点不过分。

电子三聚氰胺立竿见影。你给的钱够多,什么样的丑闻都替你消音;但如果你胆敢不给钱,立马就会遭到恶意屏蔽。如此要挟之下,客户莫不听命,百度赚了个盆满钵满。但这种经济上的暴利,本质上不过是违反公序良俗的红利,本质上不过是对自身品牌的破坏性开采。它在快速催肥百度的同时,也让百度屡屡遭遇信任危机。三年前“大头娃娃”事件,一年前蕃茄花园事件,数月前三鹿奶粉事件,百度几乎无役不与。一直不能从丑闻中脱身,让百度付出了惨重的道德代价。

百度道德上的失足,固然有体制上的原因。但也不能据此推诿,百度营销模式折射的商业哲学尤须从头检讨。这种商业哲学很聪明,很精明,但就是缺乏智慧,缺乏对于宇宙关系的深刻体察。强势地位使他们很容易自我崇拜。什么真实,什么客观,什么公正,什么普遍的价值,他们统统不屑一顾。他们只相信自己,只相信自己的主观意志,于是迷信人工干预,以为人工干预真的无往不胜,可以搞定一切。

这无异于精神上的三聚氰胺。假如精神上的三聚氰胺没有浸入骨髓,那么纵然一度堕落,也还有救。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道德欠账造成精神压力,使自己始终处在良知的拷问中,有机会就要忏悔,就要赎罪,这在世界资本主义进化史上并不鲜见。但是假如精神上的三聚氰胺已经浸透了骨髓,蔑视信仰,蔑视价值,蔑视人心,冷酷乃至冷血成了一种性格,堕落就不知伊于胡底了。

不能说百度已经到了这样极端的程度。但是显然,长期未能迷途知返这一事实本身,说明百度确实面临着这样的危机。又岂止是百度,不道德而能强大,或者说因为不道德而强大,不道德构成强大的必由之路,现实生活中的这个隐性逻辑,已经通过奶业的集体癫狂,通过某些垄断行业的不断坐大,而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示。不作恶本来是对企业公民的最低要求,但作恶却是中国部分企业生存的前提,以至道德下行成了制胜秘诀,比诈术,踩底线,往往成了普遍现象,皆受其累却又乐此不疲。而这,才是最令人惊惧之处。

此外,有人从商业道德的立场指控百度欺诈顾客,勒索企业。于是又有人指出,百度应该注明“本网站内容为竞价排名结果,敬请用户谨慎使用”。问题是,如果百度仅仅是一个排名工具,谁会去竞价呢?它处身立世的资本在于它是一个媒体,有着舆论公器的性质。它犯的错误,就相当于报纸把新闻稿件和广告软文混在一起发表,刻意误导读者。

此前人们多强调网络的工具性、创新性和虚拟性,很少用传统的舆论公器看待它。很多传统媒体也是商业化操作,但一直摆脱不了古典自由主义理论赋予的“看门狗”角色,不得不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寻求公共合法性,也不得不从这个角色出发去维持读者或观众的兴趣。同时,相当多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信奉新闻专业主义的价值理念,也促使老板以此招徕人才。但很多网站都是纯商业起家,尽管从一开始就发挥着信息发布、观点讨论的功能,却没有传统媒体职业规则的负担,可以相对单纯地考虑商业运作。

网络固然有它的虚拟性,但对此神话般的描述让很多人产生了虚幻感,以为它真是另外一个世界。事实上,无论怎样虚拟,网络也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英国哲学家彼得·文奇说过,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前者遵守规则,而后者呈现规则。网络出现以来,很多人都当它是一株植物,观察它的成长规律。这种态度可以理解,但极容易误导甚至异化人们的行为规则。比如在大街上纠集人去打架,警察肯定会管,但是在网络上号召人发动攻击,警察却视而不见。又比如有人鼓噪搞实名制,也是对网络的另眼相待——只要传统媒体上还允许使用笔名,网络当然就可以使用网名。

现有的大多数法律法规,仍然适用于网络,不应该动辄对网络另行立法。同时,网络上的一切活动,也应该受到现有法律法规的制约,不应该成为无主之地。如果我们发现,规则妨碍了网络空间,那么它也妨碍了现实世界,理当一同改进。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作为人类的创新领域,应该带动现实规则走向完善,而不是另辟蹊径,我行我素。

有人说,Google和百度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学者,执著于计算和优化,后者是一个商人,为了利润不顾一切。 其实,更重要的还是现实规则的许可,也就是它们能干什么。Google的口号是“不作恶”,这显然更像一个媒体口号,是低调版的“正义、良知、爱心”。作为一个媒体,竞价排名这种挣钱方法被人唾弃,它就只好去做好计算和优化了。否则,像百度这样,从竞价排名中得到的好处,占了其总收入的八成以上,就决定了它要把技术用于违背网民利益的另一面。

还应该看到,更重要的现实规则是,跟很多“民族企业”(尽管身份并非真实)一样,百度也是在过度保护下成长起来的企业。它的竞争对手Google一度受阻,直到今天很多人都还不知道Google的“网页快照”可以使用了。百度危机再一次证明,这样的娇生惯养没有什么好处。

值得注意的是,被央视两次曝光的百度,在2009年的春晚上却又成了央视的宠儿,百度被给予了8次露脸机会。据推测,以往很少在央视做广告的百度,此次春晚的广告投入应不少于4300万。所以有网友认为,百度利用春晚给全国人民拜年的同时,更是在给央视拜年。

所以喽,这次百度公关又在忙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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