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

本网讯(梁金文 任素芝)近日,长治市出台《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对招商引资中介人、外来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落地企业进行重奖,鼓励投资者在长治市新建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4月13日,长治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此次试行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并回答记者问。

这是长治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服务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策引领和驱动效应,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机制,深度激发项目建设活力,着力建设山西长治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先锋队、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

《办法》坚持突出鼓励加快引资到位、提升转型项目建设成效、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的原则,言简意赅、精简实用、易于落实。共分为对引资中介人的奖励、对外来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奖励、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落户奖励、对外来投资企业对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的贡献奖励、对总部经济企业的奖励、对获得国家或省级奖励企业的配套扶持、对大型知名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对市域内企业投资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参照奖励等八项具体措施。

据此,引资有功人员可获得最高500万元奖励;项目投资者方法定代表人可获得最高100万元奖励;依据项目投资额和在规定时限内固定资产实物量投资完成情况,可分别获得最高800万元、1500万元和3000万元的奖励;自纳税年度起,可获得连续六年的促进地方可用财力增长贡献奖;重大项目和名优企业还可获得500万元落地奖励等更多政策红利。此外,《办法》还就市域内企业投资新建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的奖励办法作出了规定。

去年下半年以来,长治市围绕转型项目建设,不断优化外来投资服务环境,千方百计加快推进招商项目签约落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创新改革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长治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细则》、《长治市招商项目例会制度》、《关于强化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长治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转型项目引进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据悉,此次长治市设立的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不同认定标准分别兑付。责编:岳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