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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的边界其实我真的不想对这次澎湃新闻汤兰兰事件发表什么观点,因为这个事情是如此的清晰和没有疑问,逻辑和道理都是如此的简单明了,可以说没有任何辩解或洗白的余地![摊手]但是没想到事件都过去四五天了,此事从1月31日的澎湃新闻用头条专题的形势做重点报道,激起舆论和网民的愤怒变成了热点,结果第二天澎湃新闻不但不道歉和说明情况,反而用特别评论员头条发表文章,拒不认错,反过来还质疑政府公检法办案,并要求公布案情和汤兰兰当事人出来现身说话。这就让我非常惊讶了。要知道一个95年的小记者满脑子自媒体网红的思维,写出一篇违反新闻道德的低下素质的烂稿不算奇怪,及时处理当事人并诚恳道歉就不算什么大事,但特约评论员和社评文章就是主编乃至总编才有权写的。更让我匪夷所思的是,随后各大媒体,包括新京报,南方周末,法制日报,居然纷纷发表为澎湃新闻这种违法违纪更严重背离新闻道德的行为洗地开脱的文章,我简直都是大开眼界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了![怒]我不得不浪费一点时间写下此文了……..
首先,我想谈一下我对汤兰兰此案的分析和理解,但此文的重点根本不在这个案子的那些犯罪份子本身,我只从现有的公开信息结合我看过多年刑事案件的经验谈一下逻辑判断:此案并不是很多人想象的有多么骇人听闻,更不存在什么匪夷所思难以理解的地方。在犯罪心理学里面有一个重要理论,叫“破窗效应”,不懂的人请自行百度,很长也非常详细,是全世界研究犯罪行为之中最重要的理论之一。那么此案我可以说,就是“破窗效应”理论的教科书一样经典的案例演绎:汤兰兰的兽父汤继海,就是个开黄色录像厅的社会混混,其母万秀玲是卖淫的小姐,而且汤继海一直都怀疑不认为汤兰兰是其亲生的,在其对女儿汤兰兰施暴之后,基本上他就丧失了人性和廉耻底线了,甚至随着时间推移和次数的增多,他都已经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犯罪了![怒]而当这个事情成为半公开化之后,一个已经被“锤破的窗户”,自然会有很多在封闭愚昧环境下的底层生活的人,来跃跃欲试,觉得反正已经这样了,没有风险也想不到是犯法,可以安全的发泄性欲。事实上到了后来阶段汤兰兰也没有反抗了,就是沦为“村妓”,于是很多村民以为这是一手交钱一手卖身的嫖娼行为而已,既没有反抗也没有用暴力,怎么算犯法呢?文化程度低下使得他们不知道与十四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无论是否情愿,都是构成强奸罪…….。这也是很多村民被判刑之后最不服气的地方,一直上访投诉企图翻案,但是此案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说一句,铁证如山,形成闭环,没有任何翻案的可能![NO]
我简单谈完对汤兰兰案件的逻辑分析,理清了案情和做出我的结论,现在我来说一下本次澎湃新闻报道汤兰兰事件的本质核心问题在哪里?这四五天时间,多个媒体特别是南方系纸媒,都开足马力给澎湃新闻辩护洗地,抱团取暖真是义气为先啊![鄙视]他们还在混淆视听,试图把这一严重事件的矛头指向所谓要调查强奸案本身,但这就是典型的偷梁换柱李代桃僵,我要指出的是:此事件的本质核心在于,是新闻报道的边界底线被践踏!
第一、擅自非法取得并披露当事人身份户籍地址信息。并且当事人并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恰恰是受害者。此事极其严重,要知道不要说媒体公开在报纸和自媒体上面擅自披露个人身份户籍信息,就是普通网友在QQ群微信或论坛上面擅自发布这类信息都构成了违法!特别严重的还不仅是单有文字说明,而是直接把打印的身份信息图片拍照贴图出来,只对名字和身份证号打了一个薄码,但却把受害者居住地址完整暴露出来,任何人都可以看出名字是两个字和大部分的身份号码,可以说轻易就可以查出受害人现在的真实身份和情况。我不想多谈这种做法的有多么缺德,道德方面的问题已经被这几天网友批烂了,一个遭遇这种巨大侮辱不幸女人希望换个身份重新开始,更有可能遭遇几十名犯罪份子的报复追杀,政府特批了给予的改名换姓程序特事特办,是非常人性和负责任的。然而在这位记者笔下,这居然变成了心虚,变成了政府的阴谋,变成了诬告的胆怯,知不知道你公开发表披露身份户籍信息的文章那一刻,就已经构成违法了?更奇葩的是,二十出头的小记者可能不懂,你澎湃的的责任主编也不懂?一直到今天为止,澎湃居然都对此事完全回避,连一个道歉和承认不专业犯错了的话都没有说,这才是最让人气愤的![怒]
第二、单边采访和倾向性情绪化报道。现在很多网友都在愤怒谴责那个95年的小记者王乐,但是在我看来,此女记者不过是被人当枪使了,新闻报道最根本的策划者也是最缺德的人是:代理律师付建一!此律师可谓是劣迹斑斑声名狼藉,之前两三年多起伪造证据煽动舆论干预司法都有此人大名,大家自行搜索。那么王乐是被该律师邀请去采访的,自以为抓到一个大新闻,对社会一无所知加上现在媒体沦落后从业人员素质相当低下,居然只采访了此案的犯罪份子那一边的观点言论![汗]出来的新闻报道里面,只有坐牢出狱被判刑者的一面之词,当事人汤兰兰你就是找不到,但是办理此案的公检法,而且此案终审都到省高院去了,还有妇联还有学校和养父母等你都可以去采访了解,向多方信源求证采访是媒体做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但该记者通篇文章找不到这些人的一个字!此文不但是一个典型的单边采访,而且在行文上面,大量使用了极具倾向性和引导情绪的语言,简直是要把受害人汤兰兰塑造成十恶不赦狼心狗肺的坑害家人亲友和全村淳朴农民的烂人,而把那些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说的极其让人同情,用了卖弄悲情的手法,什么爷爷牢里吐血病死,什么数个和美家庭破裂等,什么几十人被一个小丫头坑害了诸如此类判定性语言。真是让我目瞪口呆,我有很多在中央和省级报业的亲友,他们都摇头叹息无语[黑线]。据他们说,这种起码新闻报道最低底线标准都没有达到的文章能登上媒体头条发表,真是审稿、主编负责制完全沦为一纸空文,可见现在媒体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已经低到了何种程度![鄙视]
第三、媒体自身需要面对舆论质疑的正确态度。此新闻事件发酵到了今天,可以说已经算是一次大舆情事件了,本来媒体一直都是舆论的引导者和监督者,但真没想到的是,当媒体自身面对舆论风暴的时候,居然表现的如此无理和傲慢![鄙视]舆论的监督者自身就可以不被舆论监督吗?媒体把自己当成了法外之地,这是在给自己敲响丧钟知道吗?如果这种大规模的网络舆情是质疑政府,最多三天之内,任何涉及的部门都会出来发表声明或公开信息披露证据,给舆论和网民一个交代,若错了就道歉认错,处理责任人。但是四五天过去了,澎湃摆出三不态度:不认错,不道歉,不停给自己辩护洗地。而且还在倒打一耙,硬是还在转移焦点去到案件身上。而其他抱团取暖帮腔洗地的各大媒体,更有让人无语的奇葩观点言论:什么没有媒体你们以后有冤情找谁申诉啊?什么我们以前可是帮很多人平冤的了啊,什么警察不会比你们父母更亲吧?这些逻辑混乱的言论都不值一驳,真是光屁股推磨—–转着圈子丢人![鄙视]。澎湃这样的媒体应该立即启动危机应对,面对汹涌的舆情,首先应该公布此新闻报道采访和出台的全过程,有人质疑这是一个有偿新闻,确实高度疑似,这要求公布采访手记和文章出台全部过程是合理的;其次,立即对非法违规披露受害人身份信息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这个没得洗,是既成事实,王乐应该开除,当事责任编辑撤职,总编也应自请处分;最后,应该发表公开道歉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深刻检讨,总编或社长一级的负责人应该出面接受采访,诚恳认错并赔偿受害人的精神和名誉损失。
媒体新闻报道的边界在哪里?两个字,法律!法律就是新闻报道的最底线的边界。这次澎湃新闻很显然是突破了这条红线,可笑居然公然呼吁要一个未成年的幼女,涉及隐私不公开的审判,司法判定的受害者,必须出来接受采访,还喊什么不要回避,不要逃避,我呸![衰],这记者初中有没有毕业啊?纯法盲一个。还有更可笑的是,特意把两个犯罪份子是“零口供”定罪的事情挑出来写,还当这是一个大疑点,可以证明有问题,无语……[汗],稍微懂一点司法和刑侦流程的人都知道,“零口供”定罪是所有的案件里面证据最扎实最确凿的一种,物证>人证>口供是办案基本规定。此案经历过公安、检察院,法院而且一直到省高院三级核定,前后用了四年时间办案审理,零口供最终定罪是省市县三级公检法都认可的,这没有铁一样的证据根本不可能,更是间接否定了所谓“刑讯逼供”的试图翻案说法。这个案子四年办下来起码花费了上百万财政资金,省市县几百名公检法妇联教育部门人员围绕此案忙碌了三四年之久,真是有人敢想,说这是为了诬陷打击报复十几个山里面的村民,起码的逻辑智商有没有?[弱]
我在2013年曾经写过一篇微博,叫《纸媒的黄昏》,四年过去了,没想到现在媒体的人才流失和凋落这么严重!希望此事件能成为媒体反思自省的一个契机,不然真的最后要说“丧钟为谁鸣”了,那是可悲的。[摊手]我们确实不能完全没有媒体,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依然无可替代,但是我们更需要的是一个自身是客观公正高素质有水平的媒体,有着人性的光辉和法律的底线,自身不正,何以正衣冠?媒体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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