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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新县网管办
为加强网络新媒体管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掌握全县各单位、社会网络媒体总体情况,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条、《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即日起在全县开展网络新媒体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登记对象
全县所有网络媒体,具体包括:
1.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阳新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办的;
2.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开办的;
3.网络新媒体名称包含本县名称(别称)或其他显著本地特征的;
4.账号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本县范围的;
符合以上任何一条的均在此次备案登记范围内。
二、备案登记内容
在填写《阳新县新媒体备案登记表》《阳新县新媒体行业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2)同时一并提供下材料:
1.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阳新各单位和社会团体需要提供: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开办网络新媒体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备案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6日至5月27日
四、相关要求
全县各相关单位、社会网络新媒体负责人请登录阳新宣传网(www.hbyxx.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阳新县新媒体备案登记表》《阳新县新媒体行业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并认真填写,按填报要求完成后与相关证件材料电子档一并发送至yxxcw@163.com。对延时不报、不履行备案的,我办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理。联系电话:13545567258 。
阳新县网管办
2017年5月16日
1.《阳新县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2.《阳新县新媒体行业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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