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分中央、地方两批次,各负其责。透露出如下信息:
国家和地方网信办权责趋于明晰;
监督监管迈向社会协同治理;
政府“媒体观”深化,发布平台全覆盖;
特殊管理股制度破冰,推动股权改造;
党管媒体根本原则得到彰显。
最近,关于网媒“白名单”的两则消息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悄然发布,却透露网络媒体监管领域重大变革。
目前,中央新闻单位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包括:
互联网站94个,应用程序50个,论坛14个,博客6个,微博客2个,公众账号292个,即时通信工具1个,网络直播3个,共计462个服务项。
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单位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包括:
互联网站159个,应用程序151个,论坛57个,博客10个,微博客1个,公众账号454个,即时通信工具0个,网络直播4个,其他5个,共计841个服务项。
网媒“白名单”新老更替,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变化,而有其深层含义。
一、国家和地方网信办权责趋于明晰
权利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过去,中央权利大、管理压力大,而地方权利小、义务少。权责不对等,导致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并未有效发挥,体制机制并未完全理顺。权责清方能问责准。
当前,国家“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
2017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
“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都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这一原则,在互联网新闻管理领域得到充分展现。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根据这一规定,此次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分两批次公布:今年1月30日,国家网信办公布中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2月初以来,天津、河北、上海等28个省(区、市)陆续公布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许可信息。
如此一来,中央、地方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管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由“大包干”到“包产到户”,有效避免了推诿扯皮,调动起积极性,增强了各自的责任意识,提升了管理质效。
此外,早在2016年7月,全国网信办主任座谈会就提出“重双基、强双责”,其含义是重基本规范、重基础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站主体责任。此次分级审批,也是“重双基、强双责”6个字落地的具体体现。
二、监督监管迈向社会协同治理
当前,标题党、假新闻等网络新闻传播乱象层出不穷,急需整治。
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决定事项,应当予以公开。
例如,《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许可信息在政府官网公示,可以更好地推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查询,向社会协同治理迈出坚实一步,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在政府推动下,我国网民、相关机构和组织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参与对网络媒体在内的线上生态治理,积极维护公共利益。政府大力营造网上网下齐抓共管,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
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网络空间治理中,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坚持网络治理为了人民,网络治理依靠人民,网络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
经过悉心培育,网络空间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可以预见,被调动起积极性和主动性的网民将逐步发挥其网上主人翁作用。今后,网上朝阳群众、西城大妈等群众力量无疑会成为网络新闻信息发布规制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支撑。
三、发布平台全覆盖
展现政府“媒体观”深化
国家网信办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名单中,包括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上观新闻、澎湃新闻、东方网等在内的共计294家单位。可以看出,此前政府对网络媒体的理解还停留在网站这单一媒介。
而此次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不仅有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客等传统形态,而且有应用程序、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传播新样态,体现了政府对各平台网络媒体属性认识的深化,也进一步丰富了业界、学界对媒体的认知。
值得一提的是,取得许可的应用程序、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多达955个,这充分表明,政府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具有很强的格局开放性和战略前瞻性,也展现出在媒体融合大背景下,网络媒体对新型传播样式的重视程度。
四、特殊管理股制度破冰
推动股权改造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行制定。”
所谓特殊管理股,在国外被称为“黄金股”。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股份比例低,投票权力高。特殊管理股是指在股权中涉及管理事务时,超越普通股东投票权的一部分股份,其特点是用很少的股份来获得对企业的执行管理权。

二是政府掌控强,一票否决权。管理股不是为了分钱,是为了管理企业的发展方向,一旦文化企业的产品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悖时代精神风貌,特殊管理股掌控者可以动用否决权。
该制度具体实施后,国家的媒体管理模式将实现创新、措施更加有效务实,传统媒体转向新媒体的一些政策、市场屏障也更容易突破。例如,2017年8月21日,北京铁血科技股份公司发布关于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同时,一点资讯正进行特殊管理股试点,因此获得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二类牌照。
有媒体称,或在于其引入了新股东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后者的入股背景是,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
在持股比例方面,基本借鉴的是英国“黄金股”制度,一般为1.0%-1.5%。
比如,铁血科技拟向人民网发行913,326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发行后铁血科技总股本的1.5%,股票发行价定为每股7.89元。在监管方式方面,特殊管理股制度目的是合理监管互联网企业发展,既要做好治理又要促进互联网企业科学发展。人民网将向铁血科技推荐一名董事,经铁血科技股东大会投票产生。为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人民网派出的董事可以对总编辑“一票否决”。
在内容审核方面,由于人民网具有很强的内容审核能力,铁血科技将与人民网签署内容审核服务合同,由人民网负责铁血科技的内容审核工作。在补偿方面,采取铁血科技支付相应的内容审核费用的办法。
五、党管媒体根本原则得到彰显
目前公布的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几乎为清一色的党媒或国有资本媒体,个别非党媒单位也通过特殊管理股试点实现党管媒体目标。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媒体也概不能外。党管媒体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改革、发展实践中形成的一个根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这“五个事关”,深刻阐明了新闻舆论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与长治久安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指出了新闻舆论工作在党的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是我们认识和把握、开展和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基本遵循。
两年前的网信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成良好网上舆论氛围,不是说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调子,而是说不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不能超越了宪法法律界限。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舆论与政权安危密不可分。任何政党要夺取和掌握政权,都要用好舆论这个武器;任何政权要实现长治久安,都要守好新闻舆论阵地。高度重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抓住和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和动摇。
中央和各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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