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护营销案例分析

案例问题概述:

区域:A市区+B市区

产品:大集团旗下所有品类

纸品:一线品牌、卫品:一线品牌二线品牌两个、纸尿裤:国内知名品牌湿巾:一线品牌家居:新品牌、日化:新品牌(分为成人洗护,婴儿洗护,和家庭护理三个品牌构成)

年度预算:5000万(未税)

团队人员:A区域4人,B区域4人

销售渠道:大型商超+流通终端门店+小批量二批商+一小部分特殊渠道。

客户体系:以每个县城开发一个客户为目标,目前B市场开发完毕,客户12个(市区一个+外县10个)。A目前属于大经销商模式,外阜县城开发率很低,只有市区有客户。外围经济稍好的区域有客户,大部分空白。由大代理商辐射。

问题梳理(由轻到重的原则)

一、客户体系:

1. 目前A区域县城客户开发数量不够,县城经济落后导致暂时没办法每个县城开发一个客户(其他行业的经销商也有打听过,短时间不愿意承接)如果多区域开发一个客户仍出现客户辐射不细的情况,难以把市场做精做细。

2. A市区客户任务较高,在市场无法辐射很细的情况下,大部分精力在市区。县城体量偏小,但是客户承接大部分区域的任务指标,时间一长,客户库存出现问题,库存偏大。由于市场不精细,销售情况不佳,目前任务达成有潜在问题。

3. A市区有一个连锁超市系统,鉴于整体区域经济一般的环境下,该连锁超市系统资金严重问题,给各个厂家回款要货均不正常,只销售大流通产品,动销快,回款快。我产品在卖场占比及销售属于中庸之流。提升困难,受制于卖场多品牌,资源少,资金短缺的弊端。(该系统销售不算A市区经销商属于直供)另外有一个连锁系统因为前期人员谈判的价格很低,导致现在我们合作出现问题,我裸价供货肯定不现实,但是超市迫于我价格问题一直不愿意深度合作,只补货,不主推。

4. B区域市区客户,目前只辐射市区体量1600万左右,(说实话市区卖不了这么多。)并且市区像样的超市只有4家,前期运城超市倒闭潮,闭店10几家超市,并且卷走经销商很多钱。目前运城超市环境非常不好,大部分超市供货商宁可少挣钱也要现款现货。目前经销商人员梯队正常,但是前期属于只给二批商货,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终端网店很少,现在想把网店收回来,(需要时间和精力),可是公司每月任务压力巨大,现在处于卖不了这么多货,但是任务每月都要想办法完成,陷入怪圈。再加上资金严重不足,处于摇摇欲坠状态,打算市场划分再开客户出来填补任空缺。但是目前效果不好,行业内的客户不敢接。行业外更不敢。

2、窜货

1. 由于全国都有任务压力临近的西安和郑州都属于省会城市,压力更大,总有低价货品流到我区域。扰乱价格,虽然有窜货管理条例但是零星的不断。并且有破坏窜货信息的情况,难以根治。

3.人员

1. 目前公司人员梯队虽然完整,但是整体积极性不高,各自管各自,团队意识差。我来以后按照区域分组,每组自由选择小组长,可是效果不好。想实行末位淘汰但是,新员工补充进来很难短时间接受和承接这些工作,比较繁琐。目前突破口找不到

4.其他问题

1. 行业通病,名牌产品利润低。容易窜货。难管控。

2. 任务高,客户压力大。

3. 公司内部流程多,产品多,新员工接受度慢

4. 产品及渠道目前找不到新突破口,属于传统模式。

案例分析:

该省会市场,属于三足鼎立的格局,只不过从品牌加份额的综合评估,C公司略低。基于此现状我的建议是

1、A公司是属于行业老大,一线品牌,对于此类公司,一般他们自认为是老大,品牌,他们还是惯用打品牌战,更多的是利用品牌优势,给代理商施压,利用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零售商不得不卖,他们不会采取价格战,投入的促销也有限不灵活,同期品牌公司的产品利润一般比较透明,零售商利润空间受限。所以即使他们出手,手法也不会有太多的新意。

2、B公司推出的126元价格产品,目的很明确,就是抢占此价格点,设置护城河和门槛,高于此价格,市场没优势,销量受损,低于此价格,利润和投入空间均受限,所以建议C公司不要受126元价格影响,不要和他们在这个价格点玩,另辟规格和价格,做自己的价格。

3、C公司通过做大客户直供的方式能做到2300万份额,足以说明此营销方式的魅力,建议仍坚持此打法,对于老大的概念我认为应该这么理解,有行业老大,品牌老大,销量老大。如果这个都不占,我们不仿去考虑做区域老大,或渠道老大,做某一单品规格老大,再聚焦,做部分大客户中份额的老大,做利润空间的老大。虽然规模量不是最大,但我们的利润可能是有优势的,我们在一些大客户销售份额中占比可能是老大,把我们优势的部分客户和渠道或规格,做成老大,可以集中优势资源聚焦做透做实做稳。

4、和A、B公司不打正面战,打伏击战和侧翼战,避开其锋芒,如不去和他们比品牌,比利润,不去争126元的价格,做自己的优势规格。发挥自身优势。

5、C公司也是有品牌积淀和市场及客户基础的,所以影响力也不弱,可以和直供的大客户,签订联盟协议。推出针对联盟商的奖励政策,同时扩大此群体数量,采取攻守同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