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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有意思的一点是,虽然洞察是整个营销过程中最重要的地方,但根本没多少人能具体说清楚洞察到底是什么东西。“insight”这个词在《牛津词典》中除了“洞察”外,还有“领悟”、“顿悟”的意思,也就是对某种本质道理的突然理解。放在网络品牌传播中,它可以含糊地说成是消费者与品牌本质关系的理解。
一部催人泪下的广告片并非洞察,而用户为什么需要这种感人的广告片背后的理由也许是洞察;用户希望你的品牌更酷并非洞察,你的品牌变酷后能够满足用户什么心理需求也许是洞察。洞察不是产品卖点,也不是用户购买理由,洞察是用户与品牌关系的一种深入理解。
一个洞察能产生无数好创意
区分洞察与创意并不难,洞察是“道”,创意是“术”,有了消费者洞察,才会出现推广策略,从而产生许多创意。从营销链条上看,洞察是营销的起点,而创意表现是营销的末端。洞察是提出一个好问题,创意是怎么去解决它,一个好问题永远会比答案重要得多。
创意是广告营销的表象,而洞察是网络品牌传播其中的潜台词;创意能有很多种,但洞察在一个传播周期中只会有一个。为什么很多人看过那么多杜蕾斯海报依旧写不出好文案?因为文案是基于洞察的表现技巧,大多数人看各种案例仅仅是看表层技巧,而没有顺藤摸瓜地挖掘整个洞察和传播思路,而这才是分析案例中最具价值的地方。
许多网络品牌传播营销人员会埋头苦想惊为天人的创意,但事实上,如果发现了一个好洞察,创意其实已经自然而然能够涌现,基于一个洞察,能产生出无数的好创意。但如果洞察错了,那么创意再好,也是一个失败的营销,因为你对消费者与品牌关系的理解就错了,那么一切都可能是错的。
这里会有一个关于创意的悖论,你若是没有限制天马行空地放开来想,反而往往想不出什么创意,但若在洞察的框架下“带着枷锁跳舞”,却更容易想出好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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