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姿势|互联网新闻发稿信息服务许可怎么申请需要啥材料官方指南来了

为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公布的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6月起正式实施!

细则出台后不少小伙伴都很关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如何申请?

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怎样的?

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这份申请指南~

赶紧来涨姿势↓

许可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部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72项: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许可条件

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

3.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4.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6.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申请材料

1

一般材料

1.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包括主要负责人、总编辑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2.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的资质情况。包括相关人员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新闻单位从业证明、相关培训考核证明等材料,具体人员数量应当与所提供的服务相适应;

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包括网站总编辑制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等;

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包括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公共信息巡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以及相关技术保障措施的情况;

5.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由有关部门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对于申请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的安全评估报告;

6.法人资格、场所、资金的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服务场所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7.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书。包括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对拟提供具体服务形式、服务方案的说明等。

2

其他材料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除应当提交上述一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该单位或其控股方为新闻单位的证明,或其主管单位为新闻宣传部门的证明及该主管单位的意见。

其中,新闻单位证明包括《报纸出版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期刊出版许可证》(持有《期刊出版许可证》的,应当以提供《规定》第二条所称“新闻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等;主管单位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说明申请者与该主管单位的关系、就申请者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提出评估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等。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许可的,除应当提交上述一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平台账号用户管理规章制度、用户协议范本、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

申请者为企业法人的,除应当提交上述一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股权相关材料:

1.股权结构图。包括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信息。股东为非自然人主体的,须逐级追溯到自然人、事业单位以及国有独资公司, 并就实际控制人情况作出说明。股权结构图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股东证明材料。股东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股东为非自然人主体的,须提供该主体的名称、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材料;

3.公司章程。包括公司章程及历次修改决议;

4.无外资承诺书。申请者对股权结构图中所有股东均不含外资成分作出的书面承诺;

5.专业机构意见书。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股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的书面证明,包括验资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材料。

3

接收方式

1.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邮编:100044

电话:010-55635879

电子邮件:INISCN@cac.gov.cn

2.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具体信息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公布的信息。

4接收时间

正常工作日

审批程序及时限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批准的,发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审核过程中,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可依据实际情况,约见申请者主要负责人、总编辑,到网站备案地、实际经营地、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等其他相关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来看看流程示意图↓↓

1.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2.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3.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

审批费

此项审批不收费。

变更程序

1变更要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以下事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变更公司章程、服务场所、网站名称、接入服务提供者等事项;

2.变更总编辑、主要负责人、股权结构、互联网地址等事项,或者进行上市、合并、分立;

其中,变更总编辑、主要负责人、股权结构、互联网地址等事项,或者进行上市、合并、分立,导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根据《规定》第二十三条予以处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新增服务类别,应当根据《规定》第六条,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

2变更材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书。包括申请变更事项、变更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事项材料。提交具体变更事项的说明、证明材料,包括变更人员基本情况、资格证书、任免证明,或者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租赁合同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变更股权结构的,应当按照本指南第四条要求,提供相关股权材料。涉及上市的,还应当提供有关上市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新三板挂牌方案以及战略投资机构有关情况等材料。

涉及许可证所列事项变更的,应当提交许可证原件。

许可续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按照许可程序,向原许可机关申请续办,并提交以下材料:

1.许可续办申请书。包括前期从业情况说明、本指南第三条许可条件相关情况的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许可证原件。

主管单位为新闻宣传部门的,还应当提交该主管单位的意见。

许可注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自终止服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注销申请书。包括注销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许可证原件。

咨询投诉

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咨询投诉渠道

电话:010-55635796

电子邮件:INISCN@cac.gov.cn

网站页面:http://www.cac.gov.cn

2.各级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咨询、投诉渠道,参看其对外公布的信息。

十一

办公地址和时间

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乘车路线:北京市地铁6号线车公庄西站B口往东50米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情况,参见其对外公布的信息。

来源/ 中国网信网

编辑/ 韩红艳

解读互联网新闻发稿信息服务许可怎么申请对新规还是不清楚别慌看这条

今年5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相继公布,并于6月1日,与一批网络新规落地施行(*点击蓝字可阅读文章)。不少感兴趣的同学提出了许多疑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哪些内容?个人可以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吗?(*申请指南请看内文或点击阅读原文)

别着急,今天发布君

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新闻信息指的是什么?

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所称的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2.哪些信息服务属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答: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3.个人开办网站,可以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吗?

答: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4.三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对申请主体的要求有何不同?

答:采编发布服务的申请主体限定为新闻单位(含其控股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非新闻单位仅能申请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

5.如果已取得采编发布许可,是否可从事转载服务?如果已取得传播平台服务许可,是否可提供采编发布、转载服务?

答:取得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可提供转载服务。取得传播平台许可的,希望同时提供采编发布、转载服务的,需按要求申请采编发布、转载服务许可。

6.专职新闻编辑人员资质如何证明?

答:专业资质证明材料包括:

(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新闻专业职称证书;

(3)新闻采编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4)新闻单位从业证明。

7.新闻单位是指什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

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所称的新闻单位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和新闻电影制片厂。

新闻单位证明材料包括《报纸出版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期刊出版许可证》。其中,持有《期刊出版许可证》的,还应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证明材料。

8.申请材料应向哪个部门提交?

答:中央新闻单位申请采编发布服务或传播平台服务许可,均应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决定。

地方新闻单位申请采编发布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应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申请。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决定。

非新闻单位申请转载服务或传播平台服务许可,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申请。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9.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因上市、合并等情况,导致变化的,可以使用原许可或更新许可吗?

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上市、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但如果因上市、合并、分立,导致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予以处罚,即由原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换发许可证。

10.《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是否有有效期?有效期满后应该怎么办?

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续办。

11.已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近期单位负责人等情况发生了变化,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答: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主要负责人、总编辑、股权结构等影响许可条件的重大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网络公益

高考将至,清远发布、清远日报融媒体联合发起蓝丝带爱心车大征集网络公益活动,诚挚邀请全市车主。爱心车主可通过清远发布、清远日报融媒体联合开启的网络公益征集平台报名,同时也可以致电热线3344110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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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发布编辑部

微课堂《互联网新闻发稿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十个变化六大亮点

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第1号令,公布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与2005年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比较,新版《规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直面当前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存在的问题和症结,基本涵盖了网民长期关心的重点问题,实施后必将推动网络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十个值得关注的“新”变化

新规与2005年版规定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其中值得我们关注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互联网新闻信息”的概念没有变化,仍然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第二,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主体发生变化,变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三,对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传播渠道做出更详细的规定,包括“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

第四,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形式明确了三种,“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其中,“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第五,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申请主体明确了三种,基本上与2005年版的规定一致,但是叫法发生了变化,分别是:“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其他单位”。

第六,所谓的“其他单位”,我们理解为非新闻单位,这些单位想获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可以理解为把此前我们所谓的“全国性商业门户网站”的管理权下放到了地方,实际上现在已经在这样做了。

第七,新规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并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也就是说,外资和非公资本只能参与经营业务,而不能参与采编业务。

第八,从法律层面给地方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更大权限,“对用户开设公众账号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审核其账号信息、服务资质、服务范围等信息,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类备案。”

第九,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要求实名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对转载新闻,提出更明确要求:“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六大“亮点”值得点赞

一、舆论导向更加鲜明

网络新闻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重要来源,直接影响公众对社会事件的判断,甚至影响年轻读者的价值取向。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负面思维”、“反智倾向”、“审丑情趣”、“拜金主义”等令人堪忧的情况较为突出,与一些网络新闻导向偏差、标题误导不无关系。

新版《规定》在总则中增加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对舆论导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在运行章节中,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转载“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无疑对新闻信息不当导向亮明了法规红线。

二、网络主权充分彰显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重要体现就是网络新闻信息能够自主掌控管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境外组织、个人通过在中国设立商业网站、娱乐网站,肆意采编、转载网络新闻信息,有的发布虚假新闻信息,对我网络主权形成危害。

新版《规定》提高了申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门槛,规定“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同时明确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主要负责人、总编辑必须是中国公民,并且总编辑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等。这些规定,从准入、采编、审核等层面严格管控,彰显了国家捍卫网络主权的决心。

三、公民隐私得到保护

网络时代,隐私信息保护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在网络管理和新闻信息传播过程中,泄露公民隐私、用户信息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故意以质疑方式唆使网民开展“人肉”,对一些当事人造成无辜伤害,成为社会公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新版《规定》特别强调了公民隐私保护,一方面落实实名制,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另一方面明确责任制,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身份信息和日志信息负有保密任务,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这两方面规定,为公民隐私保护筑牢了防火墙。

四、新媒体不再是新闻“自由王国”

原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颁布于2005年,对此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媒体没有约束力,致使近年来出现新媒体领域新闻信息混乱的情况。

新版《规定》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明确提出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同时规定,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的主体,应当审核用户账号信息、服务资质、服务范围等信息,并向网信部门备案。这一举措,直接将新媒体转载、发布新闻信息纳入规范管理,并且将管理责任落实到网信部门和平台主体,必将取得预期效果。

五、新闻网站采编活动更加严格

早在2014年10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要求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实际明确了新闻网站的记者正式拥有合法的采编权。

新版《规定》再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一般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专业培训、考核;从事新闻采编活动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这预示着新闻网站将和传统媒体同一标准,统一管理,新闻采编活动必须由有资质的记者完成,此举对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档升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网信办监督管理执法活动进入快车道

2014年,国务院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国信办)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即将于6月1日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

此次新版《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管辖分工。

与本次新版《规定》同步发布并将于6月1日实施的,还有《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网、依法治网的时代已经到来,网信执法即将进入快车道。

网信办新规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发稿信息采编业务

昨天(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公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将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虽然此次新规的名称为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但是管理的范围已经远远超出网站

《规定》明确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而所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则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

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此外,《规定》对转载新闻信息提出了明确要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规定》还要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总编辑,总编辑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总编辑人选应当具有相关从业经验,符合相关条件,并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

网易新闻发稿分拆若成真个性化资讯产品会成价值洼地吗

百科TA说特邀作者:王新喜

日前(2016-09-21),彭博社消息指出,网易正计划分拆新闻业务从而专注于核心的在线游戏业务,并融资约3亿美元在美国上市,融资形式可能通过在美国 IPO进行,并称这网易新闻分拆还处于计划阶段。而对于分拆上市传闻,最近网易公关负责人回应称,没听过类似消息。

2000年网易上市后,门户和游戏是网易发展的两个核心,其中门户是网易建立其互联网影响力的重要基石。那么网易新闻分拆上市若成真,对网易有什么好处?

对于个性化新闻资讯类产品会有哪些影响?

我们从网易的营收构成中可以看出端倪。网易在2016年第二季度总收入为89.53亿元,在线游戏服务、邮箱,电商及其他业务的收入达到了94.1%。但广告收入仅占总收入的5.9%。

也就是说,网易门户广告收入跟网易游戏甚至邮箱与电商业务比起来,其差距也是显而易见,而如果将这块业务剥离出去,意味着网易的利润率可能得到提升。

网易新闻若分拆出去,具备投资与升值的潜力

尽管在营收方面不给力,但网易新闻的江湖地位依然不可小觑。根据艾瑞咨询《2016上半年中国手机新闻客户端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从用户黏性上来看,网易新闻排名行业第三,用户满意度更是排名行业第二。

所以,网易新闻在媒体行业中占据着较重要的价值地位。根据彭博报道,网易今年7月的页面访问量超过103亿次,成为中国第二大门户网站,位居腾讯网之后。

网易新闻若分拆上市,那也是缘于门户新闻业务目前的发展瓶颈与转型的需要。另一方面,则验证了资讯门户已经面临着一个风口,这一传言倒让行业人士看到新闻类资讯产品与个性化资讯产品的价值所在。

目前,在新闻类门户与个性化资讯产品行业,尚没有一家产品能构成绝对垄断地位,这是因为资讯内容来源渠道是多元化的与海量的,是去中心化的,它不是一家新闻客户端与个性化资讯产品可以垄断的。

各家有各自有价值的内容、分发机制与忠诚用户,行业处于不稳定与变动的状态,这种状态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入局,对于推动资讯类产品的股市整体估值水平有好处。

从这个意义来看,如果网易新闻从网易体系中被剥离,或许并不是一件坏事。前面提到网易新闻今年6月的活跃用户数量和黏性都排名第3,满意度排名第2,这些数据也许能确保在网易体系中逐渐边缘化的网易新闻业务在单独拆分之后,估一个好价钱。

个性化资讯内容平台崛起:网易新闻若分拆也是转型所需

国内的资讯客户端领域曾经是新浪、网易、搜狐和腾讯四强争霸局面,某种程度上说,四大门户从传统门户向移动端转型也相对成功。

但主打个性化资讯推荐的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的这类新闻资讯产品出现之后,又开始打破了传统门户客户端逻辑形态与江湖市场格局,而应变较快的腾讯通过社交平台导入用户流量发力加速领跑,在移动资讯客户端领域,一超多强局面出现,传统新闻客户端与个性化资讯客户端呈现并立格局。

而发展到目前,新闻资讯产品市场格局的变化依然在暗潮涌动,资本市场对个性化推荐机制的产品似乎更为青睐,今日头条、一点资讯逐渐从小众走向大众,强在用户流量与渠道能力以及门户时代品牌积累的腾讯新闻与今日头条对垒后续还会有更多看点,而其他传统门户客户端也相对压力大增。

在今日头条被估值80亿美金之外,一点资讯也正在低调崛起,据一点资讯官方数据显示,一点资讯的安装量已经破2亿,日活2,970万,月活7,500万,单日人均使用时长48分钟,自媒体合作账号总数量5万家。

有了内容和渠道上的先天优势,一点资讯在近两年成长迅速。根据TalkingData的数据,腾讯新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的市场份额处于三足鼎立之势。

网易新闻若分拆上市,带来的资本市场乐观预期会抬高个性化资讯类产品在股市的整体估值

那么如果网易新闻进行分拆上市,这一资本化的运作手段对于提升其业绩和股价表现可能是有帮助的,而这对整个新闻资讯产品市场可能也是利好消息,因为这可能推动整个新闻资讯产品行业被资本市场看涨,那么之前估值较低的一点资讯,将成为一个很好的投资标的。

而由于行业的不稳定状态,资讯产品的风险溢价容易受市场情绪的影响,市场乐观的时候风险溢价低,股市整体估值水平高,平均市盈率就高,反之亦然。

由于网易近年来的股价表现颇为出色,在华尔街积累了较好的声誉。网易新闻分拆上市也可能在资本市场会有乐观预期,而乐观预期会抬高新闻资讯类产品在股市的整体估值。

因此这对于国内个性化资讯行业而言是好事,行业有了网易新闻这个对标产品,意味着整体市场的普遍的估值将会推高,资本市场也会以成熟的市场标准来给估值。

由于目前市场普遍认为个性化资讯产品的智能推荐机制更优于传统新闻资讯产品,随着市场发展,行业特征趋于稳定,差异化与个性化特征较为明显的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的估值将会从中受益。

而正因为以原创内容和个性化推荐技术见长的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的逐渐坐大,自媒体平台也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今日头条与一点资讯之外,UC头条、天天快报等新平台纷纷涌现,估值不断提升,因此,网易新闻这一轮的转型,应该也是奔着新媒体个性化资讯平台转型去的。

而网易新闻如何分拆,外部资方也将为网易新闻带来一些新玩法,有分析认为,投入上的偏少,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网易新闻的发展,同时,新闻部门的文化也成为其在行业反应、业务创新上的阻碍。

而外部资本的注入或为网易带来活力,结合网易目前在媒体领域积累多年的资源,网易新闻拆分上市可能计划将可能更快与更灵活的向个性化资讯内容平台转型。

因为未来网络媒体的主流形式将是个性化的自媒体内容平台形式,内容创作者与大V形成各个中心化的个体来为内容平台方构建流量池,传统的新闻编辑模式可能需要更多的加入个性化的智能推荐机制,来打造新型的内容平台。

而这个新型的内容平台就是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这些个性化资讯平台的方向。”有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很多的内容创作都是由自媒体和网红而来,如果你不去接入自媒体的话,未来就没有那么多内容了。因此,如何针对智能手机用户的个性化喜好来提供内容,开辟更多的营收渠道,网易也面临诸多挑战。

而网易在自媒体、原创内容生态方面的布局有点慢,但总算还不晚,目前网易自媒体平台已经完成了从订阅到“网易号”转变。

巨头对内容生产分发平台互相制衡需要:BAT入场进一步提升个性化资讯移动端产品价值

此前BAT在内容分发领域纷纷入局,腾讯在微信公众号之外,还有腾讯新闻、天天快报两大客户端产品。阿里旗下已转型内容平台的UC,如今也在浏览器之外推出UC头条。百度旗下的百度新闻推出了“百度百家号”,BAT三家都已完成移动资讯内容平台领域的基本布局。

而网易新闻如果分拆,意味着有了更大的自主性,市场化与激励机制也更完善,也不排除可能会成为BAT的投资对象,尤其是未来BAT在内容战略上的重视,需要投资不同的个性化资讯产品来达成巨头之间互相制衡。

但BAT入场加速入局打造各自的个性化资讯内容平台,对此受益最深的依然会是今日头条与一点资讯。比如此前传闻腾讯收购今日头条,估值高达80亿美金,而相对来说,与今日头条处于个性化资讯同一阵营的一点资讯却被低估了,都是智能化推荐的内容平台,今日头条强调个性化推荐,而一点资讯更则搜索+推荐的模式,提出了“兴趣引擎”这个概念。

而无论是“个性化推荐”还是“兴趣推荐”,本质都是基于数据挖掘,向用户精准智能化地投递内容,做内容平台商,而在一点资讯的新版中,增加了“内容应用商店”,从内容资讯入口开始拓展到内容与应用分发。

在新闻类产品中,一点资讯的想象空间在于,一方面是市场增速极快,而目前OPPO更参与了一点资讯的D轮融资,并以渠道和流量资源成为一点资讯的股东,一点资讯将覆盖全线OPPO机型,并具备技术+渠道+凤凰独家内容的差异化优势。

未来网易新闻如果分拆上市,那么也可能将从单纯的依靠编辑人工推荐信息的模式走向编辑人工推荐信息与机器智能推荐相结合的模式。门户的变脸,或导致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的价值被重估,价值被低估的后者未来可能会成为行业格局变化的一个变量。

而它的增长红利空间在于,BAT的加速布局与网易新闻的分拆上市对个性化新闻资讯产品的未来估值拉升有重大作用,估值相对今日头条而言偏低但品牌知名度与认可度较高的一点资讯可能成为一支后续BAT争相拉拢的潜力股。

目前的新闻资讯类产品尤其是个性化资讯产品恰恰形成了一个价值洼地,网易新闻如果分拆上市,则可能会为当前的资讯市场点上一把火,为个性化资讯新闻产品的价值拉升送上第一支燃料。

关于互联网新闻发稿信息服务许可的这些问题请看这里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如何申请?看这里!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指南

一、许可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部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72项: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许可条件

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

3.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4.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6.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四、申请材料

(一)一般材料

1.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包括主要负责人、总编辑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2.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的资质情况。包括相关人员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新闻单位从业证明、相关培训考核证明等材料,具体人员数量应当与所提供的服务相适应;

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包括网站总编辑制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等;

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包括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公共信息巡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以及相关技术保障措施的情况;

5.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由有关部门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对于申请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的安全评估报告;

6.法人资格、场所、资金的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服务场所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7.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书。包括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对拟提供具体服务形式、服务方案的说明等。

(二)其它材料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除应当提交上述一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该单位或其控股方为新闻单位的证明,或其主管单位为新闻宣传部门的证明及该主管单位的意见。其中,新闻单位证明包括《报纸出版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期刊出版许可证》(持有《期刊出版许可证》的,应当以提供《规定》第二条所称“新闻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等;主管单位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说明申请者与该主管单位的关系、就申请者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提出评估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等。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许可的,除应当提交上述一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平台账号用户管理规章制度、用户协议范本、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

申请者为企业法人的,除应当提交上述一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股权相关材料:

1.股权结构图。包括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信息。股东为非自然人主体的,须逐级追溯到自然人、事业单位以及国有独资公司, 并就实际控制人情况作出说明。股权结构图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股东证明材料。股东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股东为非自然人主体的,须提供该主体的名称、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材料;

3.公司章程。包括公司章程及历次修改决议;

4.无外资承诺书。申请者对股权结构图中所有股东均不含外资成分作出的书面承诺;

5.专业机构意见书。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股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的书面证明,包括验资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材料。

(三)接收方式

1.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邮编:100044

电话:010-55635879

电子邮件:INISCN@cac.gov.cn

2.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具体信息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公布的信息。

(四)接收时间

正常工作日

五、审批程序及时限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批准的,发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审核过程中,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可依据实际情况,约见申请者主要负责人、总编辑,到网站备案地、实际经营地、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等其他相关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流程示意图

1.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2.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3.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

证照样式:

六、审批费用

此项审批不收费。

七、变更程序

(一)变更要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以下事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变更公司章程、服务场所、网站名称、接入服务提供者等事项;

2.变更总编辑、主要负责人、股权结构、互联网地址等事项,或者进行上市、合并、分立;

其中,变更总编辑、主要负责人、股权结构、互联网地址等事项,或者进行上市、合并、分立,导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根据《规定》第二十三条予以处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新增服务类别,应当根据《规定》第六条,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

(二)变更材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书。包括申请变更事项、变更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事项材料。提交具体变更事项的说明、证明材料,包括变更人员基本情况、资格证书、任免证明,或者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租赁合同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变更股权结构的,应当按照本指南第四条要求,提供相关股权材料。涉及上市的,还应当提供有关上市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新三板挂牌方案以及战略投资机构有关情况等材料。 涉及许可证所列事项变更的,应当提交许可证原件。

八、许可续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按照许可程序,向原许可机关申请续办,并提交以下材料:

1.许可续办申请书。包括前期从业情况说明、本指南第三条许可条件相关情况的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许可证原件。

主管单位为新闻宣传部门的,还应当提交该主管单位的意见。

九、许可注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自终止服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注销申请书。包括注销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咨询投诉

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咨询投诉渠道

电话:010-55635796

网站页面:http://www.cac.gov.cn

2.各级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咨询、投诉渠道,参看其对外公布的信息。

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

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乘车路线:北京市地铁6号线车公庄西站B口往东50米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情况,参见其对外公布的信息。

还有这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常见问题,一起关注哦~~

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新闻信息指的是什么?

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所称的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2.哪些信息服务属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答: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3.个人开办网站,可以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吗?

答: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4.三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对申请主体的要求有何不同?

答:采编发布服务的申请主体限定为新闻单位(含其控股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非新闻单位仅能申请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

5.如果已取得采编发布许可,是否可从事转载服务?如果已取得传播平台服务许可,是否可提供采编发布、转载服务?

答:取得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可提供转载服务。取得传播平台许可的,希望同时提供采编发布、转载服务的,需按要求申请采编发布、转载服务许可。

6.专职新闻编辑人员资质如何证明?

答:专业资质证明材料包括:(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新闻专业职称证书;(3)新闻采编人员培训合格证书;(4)新闻单位从业证明。

7.新闻单位是指什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

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所称的新闻单位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和新闻电影制片厂。 新闻单位证明材料包括《报纸出版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期刊出版许可证》。其中,持有《期刊出版许可证》的,还应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证明材料。

8.申请材料应向哪个部门提交?

答:中央新闻单位申请采编发布服务或传播平台服务许可,均应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决定。 地方新闻单位申请采编发布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应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申请。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决定。 非新闻单位申请转载服务或传播平台服务许可,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申请。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9.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因上市、合并等情况,导致变化的,可以使用原许可或更新许可吗?

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上市、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但如果因上市、合并、分立,导致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予以处罚,即由原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换发许可证。

10.《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是否有有效期?有效期满后应该怎么办?

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续办。

11.已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近期单位负责人等情况发生了变化,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答: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主要负责人、总编辑、股权结构等影响许可条件的重大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算法不是万能锅新闻发稿专业主义回归媒体产业已到新拐点

现在的我们,是幸福的,因为一部手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现在的我们,是悲催的,因为一部手机抢走了本真生活;现在的我们,是分裂的,在算法推荐的资讯海洋里漫游,却似乎看不到多少价值和真相。

在自媒体时代,内容生产走向去中心化,推荐算法改变了资讯推送模式,改变了媒体行业玩法和格局,老牌门户网站经历着痛苦的转型之路。很多资讯平台却走上了流量至上的黑洞模式,产生了盗版满天飞、假消息泛滥、内容低俗化等严重问题。

纵览各大资讯APP,两会报道做到最好的是新浪新闻,选题、专题、话题做的更加恰当到位,采取了动画、图文、直播、视频、H5页面等多样化形态,呈现出一个大气、完整、生动、参与的两会报道。

两会期间,新闻报道的主力军全是专业媒体机构,自媒体并没有记者证,这类严肃新闻更是不容许胡编乱造。于是,我们突然发现:算法不是万能钥匙,也不是万能的背锅侠,媒体平台不可能完全依赖算法,新闻专业主义并不过时。

价值回归:低俗化、低质化是不归路,老百姓更需要真相

智能推荐的资讯流模式大行其道,快速崛起并建立商业模式,一度让人们怀疑严肃新闻的存在必要性,似乎娱乐至死才是大众刚需,专业化生产的新闻看似古董了。

智能算法被神化,算法只是平台商业诉求的规则集合,可以通过关键词匹配、语义识别等进行更精准内容推荐,却处于一种黑洞式的内容灌溉,让人们陷入内容过度消费的泥潭之中。在高流量的利益之下,很多内容平台没有价值观底线,只管流量,不管风化,抓住人性弱点,不断地薅大众的时间羊毛。

移动互联时代,如何让新闻价值更闪光

过去的老套路,很多不适应移动时代,需要进行变革创新,适应网民习惯的变化,适应设备载体的变化。同时,我们已经看到过度依赖算法的社会文化问题,过度消费网友的时间,无异于谋财害命,于是,未来的新闻媒体平台是什么样子、如何让新闻价值闪光、平台商业潜能等众多问题浮出水面。

新浪是中文门户的老大哥,在自媒体时代的转型之中,新浪新闻却是最谨慎的,新浪没有贸然跟风,失去了自媒体内容平台的先发优势,一度遭受不少批评和质疑。但是,新浪毕竟是新浪,他们看到了去中心化模式、智能算法的优缺点,坚持新闻专业主义为底线,不放松内容质量,同时,耐心经营好新浪新闻看点平台,扶植自媒体和媒体的内容创作。

现在,新浪新闻反而是媒体平台中的一股清流,将海量内容、高品质内容、有效分发作为平台主线,构建出一个内容精品化、新闻专业化、产品智能化的全新产品。相比之下,很多媒体资讯平台却陷入了同质化的泥潭,在马太效应之下,反而难以生存,也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以两会报道为例,新浪新闻采取了关注热点、解读重点、输出优质内容的报道策略,与经济日报、人民网等权威媒体合作,产出优质内容,对财经内容进行深度挖掘,构建立体化解读场景。

新浪新闻充分发挥自己在财经、新闻领域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进行了每日新闻、政府工作报告、部委发布会、提案议案、机构改革等议程中的财经解读,还推出了《改革开放40年》、《中国夜空中最闪亮的星》等专题策划,为投资者、企业家、经济学家搭建对话平台。新浪新闻的特色产品“明日头条”,在两会报道中充分发挥了延续性报道的优势,这样子,既满足用户现阶段的资讯需求,又满足用户的期待性阅读,进行持续深度的内容推送,可以让两会关注人群快速、实时看到一手深度报道。

相比之下,那些过度依赖算法的媒体平台,只是机械地提供了简单新闻列表,也没有足够的内容深度、内容策划,更别提创造性的专题了。通过两会报道,我们看到了新闻价值的回归,看到了新闻媒体平台的创新,也看到了新闻专业主义的能量,媒体平台不能没有新闻灵魂,是时候进行全行业大反思了。

新浪新闻成功转型,走向智能媒体平台,不忘媒体初心

当下的新闻资讯生态,是扭曲的,是功利的,是不健康的,必须进行反思和改变。内容越老越多,新闻事实却是一直短缺,很多人为了10万+而放弃了新闻的真实性和严谨性,将流量放在了新闻工作原则之上。

最近几年,自媒体高速发展,很多杂志、报纸、门户的编辑、记者纷纷下海做自媒体,自媒体内容却大多数不是严谨的新闻,于是,在商业驱动之下,真正有价值的新闻内容反而越来越少了。

在移动互联大潮之下,新浪新闻在进行着探索,多年努力之后,终于成功转型,没有牺牲新闻理想和专业主义,没有牺牲用户体验,做出了品质化的新闻产品。新浪网执行总编辑孟波有一句话很经典,“算法是一场革命,但我们没有迎来真正的算法时代”,算法是没有价值观的,算法是无法精准把控新闻导向的,算法是无法做出创造性动画和专题的,新闻价值不灭,专业媒体人的价值不灭。

新浪网执行总编辑 孟波

我们看到了一个不盲从、独立思考的新浪新闻,在同行们疯抢内容的时候,新浪新闻却更加聚焦于高品质内容,并进行深度推送,这是一种独立独行的态度。

在我看来,新浪新闻是大彻大悟了,从新浪网到微博,再到新浪新闻,新浪已经在知识阶层、精英阶层、中产阶级之中确立了很高的地位。

新浪新闻走向智能媒体平台,并坚持精品新闻的理念,不忘媒体初心,超脱于同质化竞争,可谓是大彻大悟之后的涅槃重生,这是一次了不起的成功转型,也必定会引领中国媒体产业的大反思。

体育在线|商业门户网站与体育新闻发稿赛事的发展状态

体育信息的传播在互联网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发展,但是当前在我国的主要门户网站中体育信息的传播,还需要优化。其对策主要有:实施差异化策略,树立品牌意识,拓宽体育信息良性传播内容,增建大众体育数据库,重视体育信息资源深度开发、资源重组以及汇编、检索,从而提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素质,增强其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心,处理好商业化和舆论导向性的关系。在体育信息资源的网络化应用和集成的过程中,大型的门户网站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而在门户网站网络体育新闻报道中,因为受众者对于体育赛事的进程、结果的特殊需求以及网络新闻报道的特性,网络媒体尤其是商业门户网站进行体育赛事新闻报道时,对新闻报道的形式、新闻的时效性、新闻资源整合能力有着特殊的需求。而不同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可以对新闻信息进行加工后,展开文字、图表和图像的传播,通过视频软件的编辑,整合文字、图标、图像、音频和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进行传播,有很强的选择自主权。

由于体育新闻能为网络媒体带来非常可观的点击量,因此基本上所有的商业门户网站都会设立专门的体育频道对网络体育新闻进行传播,而从另一方面讲,由于商业门户网站一般都具有一个相对其他类型网站而言更高的传播平台,因此,商业门户网站在传播网络新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优迈体育从商业门户网站的现实发展状态来看,国外的雅虎、MSNBC与AOL等网站,在提供体育资讯方面呈现与专业媒体网站并驾齐驱的态势,就拿雅虎的NBA新闻为例,同ESPN英文网站相同,雅虎也对于在赛季中进行的每场比赛进行了详尽的报道,各类技术统计数据的图表在全面的基础上让人一目了然。在赛事新闻方面它同许多家门户网站以及占有体育媒体网站一样,采用的是美联社通稿。而在新闻的原创内容方面,两名雅虎体育的专栏作家沃纳洛夫斯基和斯皮尔除了对一些新闻事件做一些深入浅出的分析之外,有时候也能通过网络挖掘到一些独家新闻。

在国内的网络体育新闻发展方向,优迈体育以新浪、网易、腾讯、搜狐为首的商业门户网站,由于在体育新闻的传播上发展较早,在人力以及财力资源积累上形成的规模相对其他网站类型而言不可同日耳语。除了背靠大山的体育媒体网站外,还有些从体育论坛做起,在不断的发展中通过良好的互动性不断的积累受众,以一种滚雪球的方式不断壮大自身规模的体育媒体网站。虎扑中国正是这一类网站的典型代表,由于和一般篮球网站相比,在专业篮球论坛中一般受众声音更容易得到表达,而同时由于其具有的聚众效应,专业篮球论坛相较于定位广泛的门户网站更容易形成一种粉丝文化,而有些体育迷在具体 相关领域的新闻挖据和评论上,也完全不输于专业的编辑和记者,每个人既是新闻的受众的同时又是传者,虎扑中国实现了全民理念,由于内容具有相当水准而又在互动上有着出色的表现,虎扑中国凭借着其受众具有较高的粘合度,同样能把网络体育做好。

总体而言,国外由于起步较早,以ESPN英文网为首的专业体育媒体网站在新闻业务水准和受众关注这两方面能够与商业门户网站分庭抗礼,而反观国内,第一种情况以体坛网为主要代表,即使新闻业务上不输于商业门户网站,但由于第一种情况以体坛网为这还要代表,及时新闻业务不输于商业门户网站,但由于起步太晚,在网站流量上无法让商业门户网站产生竞争压力;第二种情况比如ESPN中文网,则是受限于自身格局,不能准确找准自身定位挖掘出网站的核心竞争力,在新闻内容和点击量两方面一直无法突破发展瓶颈;反而是以虎扑中国为代表的体育垂直新闻网站,引文其用户具有很高的粘合度,在新闻水准和点击量两方面都完全不输于商业门户网站。

微软重磅推出微软新闻发稿客户端全球800名编辑支撑

据腾讯科技援引外媒报道,微软日前推出了全新的“微软新闻”客户端,其后有全球800个编辑进行内容编辑。

据GeekWire等多家国外科技媒体报道,日前,微软对原有的“MSN新闻”客户端进行了重大升级,并且采用了全新的“微软新闻”品牌。这一服务将覆盖iOS、安卓、Windows10、Skype、Edge浏览器等多个平台,成为微软在网络新闻领域的拳头产品。

自从Windows 95问世时,微软就进入了互联网市场,推出了MSN门户。此次微软虽然在手机新闻客户端中放弃了MSN品牌,但是新闻门户网站MSN.com将继续运营。

在“微软新闻”客户端方面,微软表示和全球1000多家优质出版商进行了合作,一共包括3000多家新闻媒体。此外,微软本身在全球50多座城市拥有800多名新闻编辑,覆盖了印度、德国、法国、墨西哥、加拿大、西班牙等地。这些团队将给客户端呈现最重要的新闻内容。

微软对新闻客户端进行了重新设计,提供了个性化选项,比如选择运动健康、世界新闻、财经等板块。在重大突发新闻发生时,微软新闻客户端也将第一时间提醒读者。

此外,用户如果跨越多个产品使用微软新闻服务,该产品也将提供无缝的阅读衔接。

随着Windows移动版的彻底失败,微软已经把软件产品移动化的重点放在了安卓和iOS平台上,此次升级的新闻客户端也和两大系统实现了更好的整合,比如支持通过窗件(Widget)等方式来调用。

自从1990年代的互联网大潮以来,微软推出了大量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但是许多产品以失败告终,全球四大互联网公司中并无微软,在全球如今现象级的明星APP中,没有任何一个产品来自微软公司。

微软的一些网络产品,曾经在PC互联网时代获得一些用户,但是在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时代,这些产品逐步被边缘化,这当中包括了微软的网络聊天工具MSN信使。

就在六月初,微软还停止了另外一项互联网服务,其不再提供在线音乐服务的安卓和iOS客户端下载,基本彻底退出了互联网音乐市场。

在鲍尔默时代,微软公司投入巨资升级必应搜索引擎,如今,必应是微软表现相对较好的互联网产品,在美国地区的份额在三分之一左右。

在纳德拉掌管之下,今天的微软再次进行调整发展方向,逐步弱化古老的个人电脑和Windows业务,重点关注企业软件、云计算等市场。显然,以普通消费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互联网自然也不再是微软的核心业务。

(来源:腾讯科技)

如何联系新浪凤凰网易搜狐门户网站新闻发稿编辑收发

新闻作为一种精准的信息,可在分秒之间把所述内容迅速传播出去。当企业需要处理危机时,当企业需要发布新品上市时,正面的新闻可在第一时间被广大媒体接受,为企业把握先机,创造大效益。

   新闻具备的权威性、公信度和影响力远远优于广告。对公众来说,新闻就意味着重要事实,因此,企业或产品信息借助新闻形式进行快速传播,其传播力度和权威力度都是硬广、软广无法相比的。同时,新闻具有二次传播的特点,企业一次投入,即可多次获益。   新闻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品牌推广新闻营销可以整合资源,聚众传播。新闻凭借其真实性,更能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从而是自身品牌的推广奠定基础。   企业产品推广高性价比,实至名归。对企业来说,全国性的广告投放动辄就几十万、上百万,一场普普通通的新闻发布会也要四、五万的操作成本,而比起几秒钟就花销上万元的电视广告费,而一则有价值的新闻则省去您的许多不必要费用。   企业新闻发布快速高效。新闻传播成为高性能、低价格的企业营销利器。用小的投入,换取大的收益。企业新闻发布灵活自主,强大功能,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规划,结合企业实态,自行制定新闻主题。新闻的内容可涉及企业动态、品牌发展、人物访谈、新品上市等各个层面。 新浪,腾讯,网易,搜狐,凤凰,新华,人民,中国网,环球网,中青网,中新网 ,中华网,光明网等等全网所有网站均可发布新闻通稿,欢迎咨询,价格公道! 云讯文化 阿文 :222 51 88 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