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本市各区公布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学片划分、招生具体流程等内容如下:
2018年和平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区规划
按照中小学地域相对就近、初中招生规模与小学毕业生人数大致相当、学区之间中小学均衡度大致相当、学区之间中小学社会认可度大致相当的原则,划定三个学区,每个学区4所中学,对应若干小学。
第一学区
中学:耀华中学、第二南开学校、汇文中学、第十九中学
小学:耀华小学、劝业场小学、鞍山道小学、万全小学、哈密道小学、万全第二小学、模范小学
第二学区
中学:天津一中、第五十五中学、第九十中学、汉阳道中学
小学:实验小学、岳阳道小学、中心小学、新星小学、昆鹏小学
第三学区
中学:第二十中学、第二十一中学、第六十一中学、第十一中学
小学:西康路小学、昆明路小学、第二十中学附属小学、新华南路小学、四平东道小学、三毛艺术学校、逸阳梅江湾国际学校
二、招生步骤
录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已被上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特长生专项测试
第二阶段:民办初中面谈
第三阶段:公办初中随机派位
三、工作程序
1.初中特长生录取
初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严格控制在本区招生计划3%以内。
获得《和平区小学特长生认定证书》,且证书项目与招生项目一致的学生,仅限报考一所学校一个项目。
初中特长生招生学校组织专项测试,依据学生专项测试成绩及多元评价成绩综合评定,确定录取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报考民办初中,学生的六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成绩须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民办初中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考学生的六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结果。
选择民办初中的学生,可以申请填报一所志愿学校。
民办初中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谈入围的学生。
各民办初中学校同时进行面谈,依据学生面谈成绩及多元评价成绩综合评定,确定录取结果。
3.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选择公办初中和未被特长生招生学校、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可在学区内选择两所公办初中学校填报志愿。
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第一志愿未录取并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校的剩余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数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随机安排在本学区内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学校。
四、工作要求
1.规范招生工作程序
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民办初中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办法和考生须知,并报区中招办备案。
各小学指导学生合理填报志愿,成立学生志愿输机及复核小组,志愿输机确认后,不能再做更改。
初中招生分阶段进行,已被上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2.严明招生工作纪律
民办初中学校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严禁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不得超计划招生。
各小学不得擅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向招生学校推荐学生。
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均衡编班,合理控制班额。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日程、招生结果、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学校加大宣传力度,就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市教委《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的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2018年河西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河西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巩固已有成果、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做好规划布局。综合考虑区域内小学毕业生规模、空间分布、变化趋势、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贯彻《义务教育法》,依据划定的初中招生学区片,实行“多校划片”,为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学校生源均衡,继续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三)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严格招生工作程序,加强招生入学过程监督,强化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探索九年一贯制式的入学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选取试点,在入学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实施中小学一体化管理,形成管理合力,优化配置教育资源。
三、学片划分
为切实保障小学毕业生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按照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学区片,实行划片入学。加快学校建设,确保公办学校有足够的学位。(见附件)
四、招生阶段
2018年初中招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公办初中志愿填报与随机派位招生
公办初中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依据我区划定的学区片,在学区片内,多所中学对应多所小学招生,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1.志愿填报
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所在学片内的公办初中,在小学内最多填报两个志愿。各小学将填报公办初中志愿的学生信息确认、汇总后报区中招办。
2.志愿录取和随机派位
在各学片内,依据公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1)首先考虑学生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
(2)当招生校第一志愿人数未满足招生计划时,方考虑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剩余计划的初中,仍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
已被此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第二、三阶段招生。
第二阶段:实验中学IB班、第二新华中学法语班及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实验中学IB班、第二新华中学法语班和自立中学、培杰中学、新华圣功学校、实验求是学校、汇德学校等5所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实验中学IB班、第二新华中学法语班或一所民办学校在小学报名,招生校依据小学六年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确定面谈人数及内容,不得组织选拔性考试。实验中学IB班、第二新华中学法语班先期进行面谈,未被录取的学生可补报一所民办学校,5所民办学校在同一时间组织面谈,并同期完成招生。
已被此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第三阶段招生。
第三阶段:公办初中剩余计划随机派位招生
凡是未被第一、二阶段录取的学生,区教育局中招办将根据学片内各校前期招生情况,在学片内再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切实保障小学毕业生享有相应的公办初中学位。
公办初中随机派位均实施全程录像,学片内中、小学校长参加,并请公证员、纪检部门和家长、教师代表进行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小学毕业生权利平等、机会相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成立由区纪委派驻组、中教科、小教科、信访办、信息办、保卫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区教育局初中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组织、管理和监督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广泛宣传,信息公开。继续使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http://yjrx.tj.edu.cn),面向社会发布河西区2018年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依托“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统一进行规范采集。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文件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妥善安排适龄残疾少年进入初中学习。
(三)多措并举,促进均衡。继续推进《河西区公办初中实行学区化办学实施意见》,通过跨校送教、资源共享、教学研究等活动全面提升学区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深化集团化办学,在校园文化、品牌创建、队伍建设、管理创新、质量提升等方面整体推进,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健全教师、校长交流的长效机制。深化《河西区初中提升学校品质五年行动计划(2017年——2021年)》,积极推进“百姓身边好学校”建设。
(四)依法行政,强化督查。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的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确保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特长生的招生计划,2018年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3%。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加强对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区纪委派驻组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附件
河西区初中招生学区片划分一览表
第一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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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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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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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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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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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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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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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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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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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中学
海河中学
卓群中学
佟楼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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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楼小学
闽侯路小学
湘江道小学
台湾路小学
上海道小学
四号路小学
恩德里小学
华夏未来
艺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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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
第四十一中学
梧桐中学
梅江中学
滨湖中学
环湖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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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场道小学
平山道小学
天津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梧桐小学
中山小学
滨湖小学
南湖小学
友谊路小学
卫东路小学
中心小学
(3个校区)
同望小学
名都小学
水晶小学
纯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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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中学
第四十二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附属中学
微山路中学
枫林路中学
双水道中学
第二新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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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江里小学
陵水道小学
新会道小学
东海里小学
珠江道小学
三水道小学
灰堆第一小学
土城小学
天津小学
天津师范大学
第二附属小学 (2个校区)
梅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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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0号)要求,坚持巩固已有成果、促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规范招生行为。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原则
初中招生工作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市教委指导下,区政府直接领导下,由区中招办组织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学校依据划定的招生学区片,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在学区片内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面向全区采取自愿报名、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的方式自主招生。
(三)坚持依法规范招生原则
1.招生学校只限于我区公办学校和经我区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各类学校的招生须在区中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市教委将运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初中招生进行有序管理,坚决贯彻“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
3.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学校不得采取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升学,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的文件要求,确保随迁子女在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划片方案
依照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学校搭配尽可能合理、片内中小学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分学区片。公办学校均划入学区片内招生。2018年初中招生学区片不做调整。(招生学校及划片方案见【附件1】)
四、招生阶段和入学办法
2018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民办学校招生,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学生自愿报名,招生学校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区中招办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
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公办学校在本学区片内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每个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中招办统一组织,邀请河北公证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小学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稳步推进招生工作。成立以区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招生工作由区中招办具体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统筹协调,确保招生工作稳步实施。
2.深化举措,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教育均衡。深入推进《河北区教育局关于公办初中学校建立“学校联盟”的实施方案》制定的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教师研训、学生活动、课堂改进、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流动机制,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缩小校际间的差距,努力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充分学习领会政策精神,要面向社会、学生、家长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宣传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宣传“百姓身边好学校”,为招生工作创设良好氛围。坚持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招生方案、政策解答、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现“阳光招生”。
4.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严肃各项招生纪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市教委提出的关于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初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教育的良好形象和社会的稳定,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学校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制定好工作预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任务。
附件:2018年河北区公办初中招生学区片划分方案
学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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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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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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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内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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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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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复道街
望海楼街
鸿顺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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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学
扶轮中学
木斋中学
美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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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纬路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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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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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轮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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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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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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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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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河街
铁东路街
建昌道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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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中学
第三十五中学
*第五十七中学
红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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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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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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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里二小(原天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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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小学(原连云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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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程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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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贤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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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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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园街
王串场街
江都路街
月牙河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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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中学
*第四十八中学
第七十八中学
第九十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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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小学(含原五号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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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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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道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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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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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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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道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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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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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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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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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牙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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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第四十八中学由于学校工程建设,2018年秋季入学学生上课地址为:中山志成职专乌江路校区(河北区民权门乌江路增一号) 。
2. 第五十七中学由于学校工程建设,2018年秋季入学学生上课地址为:河北区五马路79号。
2018年河东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办初中继续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依据我区划定的学区片,在学区片内,多所中学对应多所小学招生,采取填报入学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二)民办初中依据各自招生简章,面向本区六年级小学生招生。根据自愿报名情况,由招生校确定面谈范围和面谈内容,组织面谈。招生校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兼顾面谈表现综合评价,按计划招生。
(三)第六中学采取免试直升和面向本区六年级小学生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四)体育特长生依据《2018年河东区初中校园足球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面向本区小学六年级足球特长生招生。
二、组织管理
区教育局成立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长。其中,中学科负责制定初中招生实施方案,完善初中学区范围,政策宣讲,组织实施录取,组织录取学生入学,接收学生档案工作;小学科负责组织各小学对全区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进行统一规范采集,组织志愿填报,转出学生档案工作;人事科、组干科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流动机制,并组织实施;体卫科负责体育特长生招生组织实施;德育科负责三好生认定;纪检组负责受理举报,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信访科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中、小学依照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各环节的工作要求,负责受理咨询、信息采集、志愿填报、转接档案、办理入学手续的具体实施。
三、学区片划分办法
2018年初中学区片划分原则:公办初中按照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划片方案。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2018年公办初中全区划分4个学区片(《河东区初中招生学区片划分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生计划安排
初中招生计划投放原则:参照本学区片内六年级小学生人数和学区片内中学容量,按照每名六年级小学生在学区片内初中有一个学位的要求,制定各中学2018年招生计划。
五、招生录取阶段
2018年河东区初中校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体育特长生录取阶段;第二阶段为公办初中学校录取阶段;第三阶段为统筹安排阶段;第四阶段为民办初中自主招生阶段。
六、加强招生管理
使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河东区初中招生政策。依托“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基础数据,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对全区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进行统一规范采集,提高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加强对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及父母须持中学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段,到各中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七、推进均衡发展
依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教育布局,加快教育资源建设,确保足够学位,防止出现大班额。研制我区初中学区化办学实施办法,综合施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八、严明招生纪律
(一)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制定的初中招生工作政策,对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操作标准,保证初中招生工作过程规范、严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二)完善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上,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三)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8年河东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操作。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招生工作程序,要严格落实市教委指导意见提出的“九严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解释。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管理,确保工作稳定。要持续不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河东区初中招生学区片划分一览表
学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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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内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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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内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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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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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中学
第九十八中学
二号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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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道小学 中心东道小学
友爱道小学 松竹里小学
二号桥小学 福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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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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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中学
第八十二中学
田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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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心小学 翔宇小学
六纬路小学 街坊小学
大桥道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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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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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中学
第三十二中学
第二十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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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小学 前程小学
实验小学 缘诚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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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学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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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〇二中学
第八中学
香山道中学
盘山道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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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寿里小学 第二中心小学
东兴小学 丽苑小学
香山道小学 盘山道小学
嵩山道小学 常州道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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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天铁教育中心
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教育服务天铁、服务职工的办学指导思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力,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河东区天铁教育中心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祖永水
副组长:朱树江 王国庆
成 员:陈海申 张宗旭 苗建新 王志强
信访接待室:天铁教育中心教育管理科
咨询电话:0310—3972348 0310—3972468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校招生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咨询电话在全公司内公布。
二、明确各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各校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小组,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责任,严肃对待,严格工作纪律。
天铁教育中心共有三所小学,坐落于三个生活区,我区唯一的初中校天铁第一中学位于三个生活区中心位置,按照天津市教委关于小升初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有关要求,三所小学的毕业生全部到天铁第一中学就读。
1.坚持免试入学。各小学六年级所有在籍学生对口直接免试升入天铁第一中学。
2.坚持平行分班。除考虑男女生比例外,所有学生由计算机随机分班。不得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
3.坚持均衡配制师资。根据教师的能力水平和新生班级数组建力量均衡的教师团队,将教师团队和班级进行随机配制。
4.坚持制度公开。在入学分班和师资配制的整个过程中,接受教代会、家委会和纪检部门的监督。
天铁教育中心要求各小学和初中校从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维护天铁的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到教育承担的社会责任,严格按天铁教育中心的总体要求,组织好小升初的工作。
2018年南开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0号)精神为指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相关要求,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以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满足社会需求、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发挥优质学校辐射作用、全面拉动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为主要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实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思路
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公办学校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2018年我区公办初中仍采取多校划片的形式确定学生入学。为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学校生源均衡,公办初中在学区片内继续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初中面向全区采取自愿报名、面谈录取的方式自主招生。
学区片的划分,仍以南开区行政区域及中、小学校坐落的地理位置为依据,确保所划分学区片内中学的“学位”数能够满足本学区片内小学毕业生的“学位”数,确保公办初中全部在学区片内招生,力求学区片之间的教育资源基本均衡。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体育特长生的培养工作,鼓励学生特长发展和学校特色建设,2018年部分初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全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3%以内。今后将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学区片划分
根据南开区行政区域及中、小学坐落的地理位置,将南开区划分为三个学区片,即北片、中片、南片。
北片区指南开区区域内长江道以北区域,包含8所中学、12所小学。
中片区指南开区区域内长江道以南、复康路以北区域,包含4所中学、12所小学。
南片区指南开区区域内复康路以南区域,包含3所中学、8所小学。(具体划分见附件)
四、招生阶段
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1.部分初中学校面向全区招收体育特长生。
2.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小学六年级“直升”工作。
3.自愿选报“片内”公办学校。小学生可自愿在片内选报1~2所公办学校。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
(二)第二阶段
自愿选报“区内”民办学校。小学生可自愿在本区内选报4所民办学校,选报顺序由学生本人自己确定。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民办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初中,采取面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与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三阶段
随机派位完成片内招生。未被前两个阶段录取的学生,将在片内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升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学。
五、有关要求
(一)初中招生工作是在市教委宏观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全区初中招生学校(包括市教委直属学校初中部和民办学校)要在区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组织下开展招生工作。区教育局中学招生办公室将为每一所初中学校制定2018年初中招生计划,运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对初中招生进行有序管理,贯彻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
(二)在招生工作中各校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健全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机制。一是规范民办学校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不得采取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将竞赛证书、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二是民办学校要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合理确定招生计划,严禁民办学校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三是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需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查。招生简章应包括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要以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
初中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时间紧、涉及面广、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重要工作,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校长要亲自主持这项工作,坚持廉洁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增强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切实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要求、统一时间,招生工作相关人员须签订《教育招生工作廉政承诺书》。要持续不断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果,准确解读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各阶段招生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7年5月2日印发的《关于南开区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附件:南开区2018年初中招生学区片划分一览表
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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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以校号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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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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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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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育红中学
06-五十中学
11-南开区科技实验中学
32-崇化中学(临潼路)
42-四十三中
47-南开中学
49-崇化中学(北马路)
51-二十五中(青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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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马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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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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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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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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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营门外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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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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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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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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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水道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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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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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升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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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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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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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六十三中学
43-师大南开附中
48-天大附中
50-南大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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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湖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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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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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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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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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兴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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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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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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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南开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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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府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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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营瑞丽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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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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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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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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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第九中学
21-南开区实验学校
46-天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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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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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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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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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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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敏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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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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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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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瀚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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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红桥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0号)文件精神和《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关于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2018年红桥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做好规划布局。依照公办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及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划定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按照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生毕业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片区内中、小学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着力化解我区生源分布不均衡,中小学校布局不对称的突出矛盾。
(二)划分办法
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将全区中小学校划分出三个学区片。
三、招生办法
(一)初中民办校招生
民办学校依据《2018年红桥区初中民办校自主招生方案》,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办法。小学毕业生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初中校志愿,两所民办校同时进行自主招生。凡是被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中学的招生报名和录取。不报考民办中学和没有被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公办中学的招生报名。
(二)新华中学和苑学校第一批次招生
2016年和2017年为解决已落户和苑街道所属辖区内红桥区拆迁安置户中现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就近入学问题,新华中学和苑学校在其他公办校招生之前只招收了这部分学生。2018年新华中学和苑学校将划入第二学区,但考虑到已落户和苑街道所属辖区内红桥区拆迁安置户的子女就读问题,决定新华中学和苑学校分两批招生,第一批次仍按照2016年和2017年的招生办法,在民办校招生结束后,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将证明材料上报所属小学进行审核,经教育局小学科和中招办审验合格后,新华中学和苑学校直接录取,不再参加公办校报名和录取工作,没有申请和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将参加公办中学的招生。第二批次招生按照红桥区初中公办校招生办法进入第二学区参加随机派位。
(三)初中公办校招生
民办中学和新华中学和苑学校第一批招生结束后,未被民办中学和新华中学和苑学校第一批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在本学区内自愿选择两所初中校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所有没有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在学区片内未招满的公办初中统一调配或随机派位。
(四)其他情况处理
1.回户籍升学的学生
申请条件:按市教委文件要求,申请回红桥区升学的学生必须持有红桥区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的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籍。学生回红桥区升学,应由学生家长向原学籍校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地教育局审核,按照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到红桥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
招生办法: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调配到有招生计划剩余的公办初中校就读。
2.新增随迁人员子女
申请条件:申请到我区就读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其居住证持有人应提交有效期内的本区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区的合法居所证明、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小学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招生办法:新增随迁人员子女将享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红桥教育局中招办按照居住地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到有招生计划剩余的公办初中校就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由教育局局长刘殿良任组长,副局长刘志坚、潘红任副组长的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民办校还要成立面谈工作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实施办法,面谈办法,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统筹协调好招生工作。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的环节步骤进行工作,明确工作推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不能随便增减。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特殊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工作过程要留有痕迹,相关材料要留档备查。
(三)实行“阳光招生”。教育局按照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途径等相关信息。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过程的完整,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及时纠偏纠错。各中小学也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质疑,及时妥善做好解释和处理。
(四)严明招生纪律。严禁初中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初中入学依据。各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分重点班、实验班;严禁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
(五)加强正确引导。各中小学要采取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宣传自身优势特色,准确解读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为就近入学,上身边的好学校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 红桥区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
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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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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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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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学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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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学
五十一中学
八十中学
佳春中学
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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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宁里小学、佳春里小学、
佳园里小学、清源道小学、
实验小学、桃花园小学、
丁字沽小学
7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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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学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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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中学
八十九中学
西青道中学
新华中学和苑学校
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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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小学、求真小学、
新村小学、洪湖里小学、
红桥小学、师范附属小学
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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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学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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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中学
铃铛阁外国语中学
泰达实验中学
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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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小学、西站小学、
跃进里小学、邵公庄小学、
中心小学、文昌宫民族小学
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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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0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的纪律规定>的通知》(津教委〔2018〕13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巩固已有成果、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规范招生行为,统筹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坚持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品质,“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健全科学、明晰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小组:
1.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文华、郝德礼
副组长:郭富友、陈进梅
成员:张博茹、赵昆、孔凡娜、孙连栓、刘峥、张树立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和组织全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宣传,审定初中校招生计划,划分初中校招生学区。
2. 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区中招办):
组长:郭富友
成员:张博茹、李金柱、王全
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初中招生工作,审定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监督全区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各初中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本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的制定等具体招生工作。
(三)各小学要成立小升初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小学毕业生档案的整理与发放、小学毕业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的填写以及招生政策的宣传等工作,确保学生能依法免试就近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办初中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实行单校划片的招生形式,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分招生学区片,保证每个学生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有一个位子。各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和特长生。
(二)坚持公办初中学校先于民办学校招生的原则。在确保本区每名小学毕业生在公办初中学校有位子的前提下,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民办学校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成长信息,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坚决执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面谈录取”的招生原则,完成招生计划。
(三)根据市教委有关政策要求,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必须办理回户籍升学的手续,经东丽区中招办审核确认后,统筹协调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房本、学籍卡、小学毕业生档案等相关材料,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到学区片内的公办初中校联系入学,并由招生学校将此类学生上报中招办进行审核;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审核的在外区(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四)户籍随父母或者随“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本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学生,按照户籍及住房坐落地就近升入所在学区片的公办初中学校。
(五)坚持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完成义务教育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就读小学毕业后要求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住房证明和户籍证明,以上“四证”齐全者,可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享受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六)坚持实行“阳光招生”的原则。各学校要制定好本校招生工作方案,面向社会做好我区招生政策的宣传,公示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设立专人接待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和信访,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四、初中招生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
2018年继续使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市、区两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布招生工作流程,宣传老百姓身边好学校,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1.各小学在小学毕业生结业后,要为每位学生整理小学毕业生档案,档案含《天津市东丽区小学学生学籍卡片》、《天津市小学生健康检查卡片》、《东丽区小学六年级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东丽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等材料(材料放入档案袋,同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及家长携带档案、户口本、房本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区片内初中学校查验材料、报到注册;并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对本区小学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进一步摸清小学毕业生底数和升学意愿,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奠定基础。
2.区中招办根据学生基本信息中的户籍地址,依据学区划分情况和招生原则,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中,将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预安排到相应的公办初中校(对于户籍所在地与房本所在地分离的,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确保每位学生在公办学校有一个位子。
3.面向全市招生的寄宿制民办校要依托“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由学生和家长自愿向招生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可填报两所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校,报名截止后,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确定“面谈”人数,招生学校成立“面谈”工作小组,确定“面谈”内容,并下发“面谈”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严禁各招生学校采取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进行招生。
面向本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采取“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或现场报名、“面谈”录取的招生原则。对于自愿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由学生和家长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只能选择本区一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由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面谈”的人数和内容,并成立“面谈”工作小组,要充分利用好《东丽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完成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就学。
区中招办根据民办学校录取的情况,调整初中校的预录取名册,形成最终各初中校录取名册。公办学校不得擅自招收预录取名册之外的学生。
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就读小学,由学生和家长携带毕业生档案和“四证”材料,到相应初中学校进行入学咨询、查验入学材料。因学校学位已满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中招办统筹安排到本区还有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就读。
5.各初中校拿到预录取名册后,通知学生到校并核对学生户籍和房产证。各校将核对后的名册及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的名单一并报区中招办审核确认,在此基础上向小学毕业生下发初中录取通知书。
6.各校要充分利用好《东丽区小学六年级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和实验班等。
7.经区中招办确认的录取名册,作为开学后建立初中学籍的依据,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转出或转入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初中招生工作是义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全社会和谐与稳定。各中学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区中招办制定的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时间,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公办学校要在本学区片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本校办学成绩、办学特色,让广大家长和学生对学校有更多地了解,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二)各初中校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把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各项工作落实好。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在区中招办下发的预录取名册之外自行接收录取学生,不得接收非本学区片的学生。要面向教师、学生和家长深入搞好政策宣传,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招生程序,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四)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跨年度收费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
(五)公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费教育的政策,严禁乱立名目收取费用。严禁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对于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六)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需经区中招办审核后方可进行宣传。
(七)规范招生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签订“教育招生工作廉政责任书”,并在教育局纪检部门备案。对违反招生纪律,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和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教育局纪检部门将全程对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纪检电话:84952293;信访电话:84375703、84376805。
附件:2018年东丽区初中校学区片划分情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以户籍为依据,本着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东丽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片,进一步明确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一、公办初中校招生范围
1.东丽中学:以津塘公路以南,外环线以西,海河以北,市区以东的范围和津塘公路以北、跃进路以西、京山铁路以南、市区以东为招生片。对应的小学有实验小学、津门小学、振华里小学(部分)、丽景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2.军粮城中学:以军粮城街所属各村(含军粮城新市镇、和顺家园)为招生片,对应的小学有刘台小学、军粮城小学、苗街小学、民生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3.四合庄中学:以津北公路以南,新立村、开发区二经路以东,中河村以西,津塘二线以北为招生范围,对应的小学有四合庄小学、中河小学、新兴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在本学区片内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四证”齐全的小学毕业生,可就近到民族中学就读)
4.程林中学:以卫国道以南,外环线以西,京山铁路以北、市区以东的东丽区所辖范围(包括万新街所属区域、小王庄还迁房、南北程林还迁房等)为招生片。对应北程林小学、增兴窑小学、工业区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5.小东庄中学:以中河村和四合庄村以东的新立街所属行政范围为招生片,对应东羽小学、务本小学、务本一村小学、赵北小学、正心小学和泥沃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6.大毕庄中学:以金钟街所属行政区域为招生片,对应大毕庄小学、赵沽里小学、徐庄小学、新中村小学、金钟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7.滨瑕实验中学:以无暇街(含博才里、滨瑕里、聚贤里、华盛里、民惠里、森淼里、钢瑕里及金建里等)所属行政区域为招生片。对应滨瑕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8.民族中学:以金桥街所属行政范围(含民航大学宿舍)为招生片。对应流芳小学(部分)、刘辛庄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四合庄中学片内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四证”齐全的学生到民族中学就读) 。
9.鉴开中学:以开发区二经路以西(含东杨场村、西杨场村和邢家圈村),海河以北,京山铁路以南(含宝元村)、外环线以东(含张贵庄村)的范围和京山铁路以南、外环线以西、津塘公路以北、跃进路以东的范围为招生片,对应丽泽小学、新立村小学、宝元小学、张贵庄小学和振华里小学(部分)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10.华明中学:以华明街所属各村为招生片。对应华明学校和李明庄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户籍属金桥街在流芳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民族中学或华明中学就读。
11.钢管公司中学:以钢管公司生活区(荷月里、畅月里、择月里、端月里、圆月里、明月里、丽水公寓)及新袁庄、老袁庄、小北庄、官方村为招生片。对应钢管公司小学、新袁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12.华新实验学校:以华新街所属行政区域为招生片。
13.华侨城实验学校:以东丽湖街所属行政区域为招生片。
二、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立德中学和百华实验中学(初中部),面向东丽区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耀华滨海学校、北大附中东丽湖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2018年西青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巩固已有成果、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统筹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和学校品质,“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二、招生办法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李祥、局长强万岭为组长、副书记、分管局长、党办、普教科、街镇教委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初中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的实施。
(二)招生对象
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健康素质达到合格标准,准予升级的小学六年级的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2018年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各街镇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原则上都就近升入本镇的中学。杨柳青镇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依据户口和住址(户口、房本必须是学生监护人的,并且二者一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方法分配到杨柳青二中、杨柳青三中和杨柳青四中三所学校。非杨柳青镇户籍的学生将随机分配到三所初中校。
为了有序控制招生秩序,根据今年的生源情况和我区教育资源的实际,富力中学招收王兰庄小学、蔡台小学及育英小学的学生,其它各初中校只招收本街镇小学毕业生。烈士、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证明按个人意愿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安排到相应的学校。
属“8522”工程初中基地校,可招收本街镇和辛口镇、大寺镇、王稳庄镇的小学六年级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项目在市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的学生)。符合政策的特长生向初中基地校提出申请,若基地校确定招录该生,由基地校向局体卫科提供特长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等证明材料,体卫科审核通过后,报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我区体育特色项目棒、垒球运动员,由学生向体校和初中校提出申请,体校和初中校对运动员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报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四)招生时间
各初中校在2018年7月4日完成初中招生工作。7月10日上报新生花名册。
三、招生要求
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初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的稳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街镇教委办、初中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严肃招生纪律,保证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初中招生只面向本区,不得跨区县招生。各初中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霍元甲文武学校今年面向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180人,该校录取将提前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平台”网上报名,经面谈录取。
3. 各学校充分运用《天津市小学生素质水平评价手册》对学生全面评价,使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指导初中招生的主要依据,不准以任何名义进行选拔考试。
4. 各学校贯彻落实不设重点班、实验班、不招收择校生的刚性要求。
5. 在外省市就读的西青户籍学生(包括蓝印),要求回户籍升学的,在6月18日至6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户口本、房本和学生学籍证明到普教科注册登记。
6. 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凡我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普教科统筹安排到学校入学。
7. 民办学校的招生,一是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二是要规范学校面谈程序和方法。民办学校要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兼顾面谈表现综合评价,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三是加强监督。四是学校要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我区民办校只能在规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霍元甲文武学校只参加寄宿制民办初中面向全市招生。
8. 严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以上要求,各校要严格遵守,互相监督。违者,一经查出,将通报全区。
2018年津南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8]10号)的文件要求,做好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相关法律要求,按照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已有成果、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统筹推进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30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统筹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学区化办学改革,落实各项均衡举措,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品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成立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华
副组长:冯 岩、刘艳群、魏举洪
成 员:赵 凤、刘金岺、张丽荣、各镇成校校长、中学校长
招生办公室:小学科、中学科
三、相关政策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1.本着区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划分学区,确保我区小学毕业生在本学区片内的公办中学都有一个位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持“蓝印户口”的学生入学,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我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须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住(租)房证明和务工证明,由各镇成校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的原则
民办学校要依据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自主招生或采取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超范围招生。
(三)坚持“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
我区将继续实施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书制度,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多元评价。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全区所有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校招生办法
1.区教育局根据“区域相对就近入学”和“公办初中先于民办学校招生”的原则,在户籍调查的基础上,划分学区,将学生在学区片内统一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七年级。
2.关于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区教育局严格控制特长生招收比例不得超过本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3%,并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区教育局要严格审批初中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并将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委备案。2018年,咸水沽第三中学招收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生20人,咸水沽第四中学招生篮球特长生9人,小站实验中学、双港中学招收足球特长生15人,小站第一中学招收棒球特长生12人,共计71人。各初中校特长生招收对象为现在津南区小学就读且具有津南区正式户口(包括蓝印户口)的学生。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知识水平录取。
各招生校应于5月18日前,将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一式两份)报教育局审批。各校要细化特长生招考程序,严格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民办校招生办法
1.方案报批
民办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本校初中招生方案,将方案(一式两份)和民办校招生简章(一式两份),于6月8日前报教育局审批。
2.操作程序
⑴按规定时间,凡有择校意愿的学生,由各小学组织填报《津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⑵由学生所在学校按学生所填报志愿排档,并报教育局小学科。学生报名表及档案为学生报考本区民办学校报名入学的唯一凭证,学生原毕业校提供的报名表及档案必须真实,不得涂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⑶依据学生报名情况教育局采取学校自主招生或电脑派位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招生,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凡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履行相关手续的,或履行手续后变更的,其后果由学生自负。凡民办中学未按规定时间录取,未完全履行相关手续,由民办校自行承担责任。
⑸学生一经被民办学校录取,任何人不得无故变更录取学校和转移档案。
五、学区划分办法
学片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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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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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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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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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沽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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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沽一中
葛沽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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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沽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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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沽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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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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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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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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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水沽第二中学
咸水沽第三中学
咸水沽第四中学
咸水沽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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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水沽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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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水沽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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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水沽第五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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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水沽第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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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水沽第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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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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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辛庄联合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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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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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庄子联合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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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塘口联合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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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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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港联合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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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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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港新家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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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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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庄子联合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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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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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台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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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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